華夏時報 記者 徐超 杭州報道
6月1日,東方花旗證券有限公司向浙江證監局遞交了浙江昂利康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昂利康”)的輔導工作總結材料,認為“昂利康已基本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基本條件。”這家位列浙江嵊州市工業企業三十強第一名的藥企,將成為IPO排隊大軍中等待上會的新軍之一。
但就在5月3日,昂利康旗下的控股子公司江蘇悅新藥業有限公司(簡稱“悅新藥業”)發生了致2人死亡的安全生產事故。《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了解到,此次事故發生后在處理上存在諸多疑點,不少證券業專業律師也表示,悅新藥業的事故對于昂利康的IPO進程或許會產生非常不利的影響,最嚴重就是一票否決。
2人死亡生產事故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悅新藥業,由昂利康控股70%,位于江蘇省鹽城市濱海縣沿海工業園。根據濱海縣安監局提供的說法,5月3日下午14:50左右,悅新藥業213車間在備料時,通過隔膜泵向計量罐打入雙氧水過程中,雙氧水發生分解沖料導致計量罐罐體破裂,造成現場操作工張某某和龔某某受傷,兩人在被第一時間送醫救治后,經搶救無效確認死亡。
龔某某家屬告訴《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事故發生后,悅新藥業不聞不問,是家屬自己找了車,從救治條件的角度考慮,驅車100多公里送到連云港(7.250, -0.20,-2.68%)市第一人民醫院。
死者家屬透露,傷者送到醫院后搶救50分鐘宣告死亡,但隨后趕到醫院的只有工業園的工作人員,不見悅新藥業的人,之后被園區派車把死者重新拉回濱海縣殯儀館,于5月7日辦理了后事。家屬表示,死亡證明是連云港第一醫院直接交給企業,至今自己都沒有見到死亡證明和火化證明,甚至悅新藥業還讓家屬交2萬押金,要等銷戶后才給死亡和火化證明。而醫院對死亡證明一事拒絕回應。
國務院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規定:“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但根據濱海縣安監局的事故上報系統顯示,5月3日14時50分發生的事故,直到20時35分49秒才錄入系統上報,事故原因是“配料車間醋酸混合發生沖料”,有兩人受傷。5月3日23時24分01秒,上報死亡。據死者家屬表示,目前已經獲賠130萬元。
事故或令IPO蒙陰影
公開信息顯示,昂利康是一家民營股份制企業,設立于2001年12月,以口服頭孢類、心血管類和胃腸道類等藥品為特色的現代化制藥企業。
集團占地面積500畝,建筑面積12萬多平方米,共計員工1000余人。2016年實現銷售7.3億元,利稅1.8億元,位列嵊州市工業企業三十強第一名。
其中“昂利康”為浙江省著名商標,是國內主要的口服頭孢類原料藥供應商。公司還與世界500強德國費森尤斯卡比合資成立浙江昂利泰制藥有限公司,合作開發、生產α-酮酸,是目前國內最大的α-酮酸原料藥供應商。
昂利康IPO,還牽動到當地政府。據嵊州官方微信號的消息,今年嵊州市委、市政府對昂利康提出了“產值10億,稅收1億,實現上市報會”三大目標。董事長方南平表示,昂利康有信心和決心,確保完成上述目標任務。
對于子公司突然發生的安全事故,是否會對昂利康的上市進程產生影響。上海創遠律師事務所尹火平律師向《華夏時報(公眾號:chinatimes)》記者表示,是否對上市造成影響,關鍵要看事故的調查結論以及處理結果,“定性很重要。”在尹律師看來,一次事故死亡2人,這是非常嚴重的,IPO完全有可能一票否決。
上海嚴義明律師事務所創始人嚴義明律師也認為,事故最終的調查結論,以及處罰結果,是判斷對IPO造成影響大小的重要依據。“要看事故企業在整個集團里面業績占的比重大小,如果是主要業績的子公司,最后受了很重的處罰,那IPO沒的過了。”
昂利康官網的信息顯示,其目前有浙江昂利泰制藥有限公司、浙江昂利康膠囊有限公司、浙江廣康醫藥有限公司、浙江昂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康云華鵬制藥有限公司和江蘇悅新藥業有限公司等子公司。記者根據查詢到的工商信息顯示,昂利康的對外投資中,雖然悅新藥業只是控股70%,卻是投資數額最大的一家,投資額3500萬元。記者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悅新藥業每年銷售額在1.5億-1.8億之間。
根據記者從官方了解到的信息,自從事故發生至今,悅新藥業處于停產狀態,事故原因也還在調查中。記者也試圖聯系昂利康方面,但董事長方南平的電話始終無人接聽,董事、總裁吳哲華則表示不清楚,可以幫忙給聯系辦公室了解情況,但此后再無下文。
編輯:嚴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