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 記者18日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偷稅騙稅的企業面臨著被“拉黑”的懲罰,截至2017年6月末,全國各級稅務機關累計公布稅收違法“黑名單”案件4606件,失信企業將受到阻止欠稅人出境等多種限制。
稅收違法“黑名單”公布制度起始于2014年,是指對達到一定涉案金額的偷稅和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普通發票等8類稅收違法案件向社會公布。一旦進入稅收違法“黑名單”,失信企業將受到多種限制,包括阻止欠稅人出境、被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被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被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被禁止適用海關認證企業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