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鹽城一車主交通違法被交警在市區抓了現行,罰款 200 元,后來他出差忘了這茬,2 個月后來繳罰款時,發現罰金翻了一倍?
我可沒騙你!因為這位車主兩個月前的違法行為沒有及時處理,所以產生了交通罰款滯納金;

所以那到底哪些罰單才會產生傳說中的滯納金呢?平時道路上電子探頭拍的算嗎?交警貼在車玻璃上的違停罰單算嗎?

交警現場開具處罰單:
如果車主違法被交警抓到現行,當場出具罰單,車主就必須在 15 日之內到銀行繳清罰款,一旦超過 15 天,每日按罰款數額的 3% 計算滯納金,滯納金不能超過罰款本金,也就是說最多只能罰 1 倍的滯納金。
違法處理大廳開具罰單:
同現場開單處罰方式相同,車主必須在 15 日之內繳納罰款,否則要收取 3% 的滯納金。
電子眼抓拍:
被電子警察拍到,如果尚未打印出《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罰單,是不會產生滯納金的,如果駕駛員已經查詢并且打印出了罰單,那么也需要在 15 天之內及時去處理繳款,超過 15 天就需要繳納滯納金。
違法停車貼條:
還有一種常見的就是違法停車貼條,同電子警察罰單一樣,如果尚未接受處罰,不會產生滯納金;如果已經處理過有了處罰決定書,那就需要在 15 天之內及時去處理繳款,超過 15 天就需要繳納滯納金。
嗯 ~ 這可是有法可依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109 條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 3% 加處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 52 條規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 3% 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總額不得超出罰款數額。
嚇的我趕緊看看有沒有罰款!默默地感激自己窮的并買不起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