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輝工程”惠及更多民眾
□本報評論員
2011年,我市啟動實施以“崇尚法律信仰,彰顯司法公正,讓人的尊嚴在法律的太陽下熠熠生輝”為主題的“光輝工程”,其目標是實現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
7年來,我市高揚“光輝”旗幟,通過建立完善引導機制,著力推動律師等法律服務資源下沉,確定了每月10日的“司法光輝日”和百家便民法律服務“陽光屋”建設;建成全國首家市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為近5萬人次提供公共法律服務,辦結法律援助案件2500余件;建成了以市、鎮、村、戶四級法律服務資源有效配置,政府、社會、市場三者法律服務資源統籌的“四縱三橫”公共法律服務網;打造“互聯網+公共法律服務”,開通掌上公共法律服務平臺,試運行半個月關注量突破2萬,形成了立體化、多層次、寬領域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
7年的不懈努力,換來的是豐碩成果。在昨日召開的全省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改革試點工作會議上,公共法律服務“太倉模式”得到與會人員的一致肯定。太倉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已走在全省乃至全國前列。
面對榮譽和贊美,我們要保持清醒,繼續奮勇前行。要明確目標,繼續大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要著眼長遠,全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務“太倉模式”;要聚力創新,強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改革。我們要創新理念思路、體制機制、內容體系,進一步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領域社會組織孵化培育與深度運用,提供滿足群眾多樣化需求的“個人定制”服務,探索建立公共法律服務第三方評價機制,努力培養一支能夠適應現代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與發展需要的人才隊伍,進一步破解發展難題、推進轉型升級,持續提高公共法律服務標準化、社會化、均等化水平。
我們要借此次會議召開的契機,以更大的勇氣和魄力,繼續秉持創新精神,深化改革、力求突破,扎實做好公共法律服務均等化改革各項工作,將法律的光輝灑遍婁城大地,讓人的尊嚴在法律的太陽下熠熠生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