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200多家馬戲團團體實名舉報稱, 一個名為“拯救表演動物”民間組織,披著生態保衛者外衣,打著“慈善組織”旗號非法募捐斂財,煽動聚集不明真相的群眾,非法打壓全國動物馴化和馬戲團體,騷擾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企業。究竟是“真慈善”還是“真斂財”?

圖為部分投訴人名單
據投訴者介紹,近10年間一個名為“拯救表演動物”的民間組織似黑惡勢力,他們肆無忌憚的上高速公路上攔截正常行駛的運輸動物車輛,到北京及各地演出場館逼停正規馬戲演出,阻撓廣州國際馬戲節舉辦,妨礙沈陽國際馬戲城建設,甚至不讓人工繁殖瀕危野生動物等等,嚴重擾亂了國家和社會正常秩序,使得全國馬戲界惶恐不安難以生存!
據投訴人介紹,“拯救表演動物”民間組織負責人胡春梅,披著生態保衛者外衣,既自己占有無錫靈山慈善基金會每年10萬元募捐款,以志愿者身份享受著工資、交通、住宿、餐飲等全額補貼。又以“拯救表演動物”民間組織名義擅自募捐。“拯救表演動物”民間組織是否經民政部門審批?這個組織是否具備募捐資格?他們的募捐資金收支是否經法紀部門監管?
對于“拯救表演動物”這一民間組織,諸多的馬戲團負責人提出質疑?該組織是否能掛靠在 “無錫靈山慈善基金會”?該基金會的業務范圍是開展扶貧助困,這和動物保護沒有任何的關聯。而“拯救表演動物”民間組織的所做所為遠離扶貧助困,為何能占有和揮霍“無錫靈山慈善基金會”大量募捐善款去做有損國家和人民利益的事?
“拯救表演動物”民間組織置國家法律法規于不顧,對上違抗中央文件精神,多次攻擊央視抹黑給全球華人送歡樂的春晚,肆意上高速攔截車輛造成大面積車輛堵塞,擅自到各大劇場阻止正常演出擾亂社會秩序,逼停國際馬戲節舉辦和馬戲城建設造成巨大損失。這些是否涉嫌聚眾擾亂社會公共秩序?”
據媒體報道,到底要不要禁止動物表演,與其一上來就一刀切的呼吁禁止,不如告知社會,是不是動物表演就是虐待動物?據記者到多家馬戲團了解,得知他們對表濱動物視如珍寶,配備有持證專職獸醫和繁養員,珍稀動物繁殖數量也逐年增加。關于馴化動物,團長們笑談,動物接受馴化比雜技和舞蹈演員接受訓練受的苦少多了!另外,動保觀念如何與既有的法律法規相自洽。比如,在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中,并未明確禁止動物表演。那么呼吁行政部門對這種大型馬戲節進行干預,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而動輒抵制的姿態,是否反倒不利于動保觀念獲得社會認同?
而對于“一刀切”叫停動物表演的做法,其效果也存在疑問。游客特別是小朋友們因此缺少了親近動物了解動物的機會。最重要的是,那些沒有“利用價值”的動物離開了賴以生存的動物表演,是否真的會被保護得更好?是否還能有生存的保障?顯然,這些問題,不只是“善待動物是文明進步的必然要求”這一價值判斷,所能夠解決的。
根據2018中央1號文件明確指出:要“加快發展森林草原旅游、河湖濕地觀光、冰雪海上運動、野生動物馴養觀賞等產業(詳見1號文件第四部分)。”與之相背離的是:這個“拯救表演動物”民間組織叫囂“禁止馴化野生動物,杜絕各類動物表演”,無視國家法律法規肆意妄為,引起業界及觀眾游客的極大憤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