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戰略是一些國家的一項長期發展戰略,對提升國家競爭力有很大的作用。那么知識產權戰略起源于哪里,包括哪些層面呢?廣州聯瑞專家就此做了專業的深入分析。
廣州聯瑞專家介紹,知識產權戰略起源于美國。1979年,美國政府提出"要采取獨自的政策提高國家的競爭力,振奮企業精神",并第一次將知識產權戰略提升到國家戰略的層面。從此,知識產權戰略成為美國企業與政府的統一戰略。美國在知識產權的法律上進行了一系列的修訂和擴充。1980年通過《拜杜法案》,1986年又通過《聯邦技術轉移法》以及1998年的《技術轉讓商業化法》。1999年美國國會又通過了《美國發明家保護法令》,2000年10月眾參兩院又通過了《技術轉移商業化法案》,進一步簡化歸屬聯邦政府的科技成果運用程序。
此外在國際貿易中,一方面通過其綜合貿易法案的"特殊301條款"對競爭對手予以打壓,另一方面又積極推動世界貿易組織的知識產權協議的達成,從而形成了一套有利于美國的新的國際貿易規則。與此同時,美國同時非常注重知識產權戰略研究。廣州聯瑞專家列舉了美國CHI研究公司的"專利記分牌"系統,它運用文獻計量分析方法,對科學論文和專利指標進行研究,已經被許多國家使用。
知識產權戰略可分為多個層次:首先是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從整個國家的宏觀層面來考量,知識產權戰略與我國的經濟發展模式、人才培養、研發體系等密切相關,應當統籌規劃。
其次,應該有區域知識產權戰略,我國的不同地區在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以及知識產權資源方面存在很大差異,應當針對不同區域的實際情況,有不同的側重點。廣州聯瑞專家稱,這也提醒政府部門,在衡量各省或地區的知識產權發展狀況時,不宜追求單一目標。再次是行業知識產權戰略,各行各業在這方面不宜面面俱到,也不要千業一面。國家要在優先發展的產業,例如IT、生物技術、中醫藥等重點推進行業知識產權戰略。
最后廣州聯瑞專家著重提到了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指出尤其應當培育扶植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與利用的意識和手段,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應當遵循市場經濟的規律,引導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自我增強其知識產權創造、利用、管理與經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