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蘇報融媒記者 邵群)經省政府同意,并報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準,江蘇省2019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日前出臺。記者昨天從我市人社部門了解到,按照省人社部門統一要求,我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將在7月31日前完成。
近年來,我國人口老齡化速度加快,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人數與領取待遇人數的撫養比不斷下降,養老負擔越來越重。今年,國家明確下調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進一步增大。在這樣的情況下,國務院決定2019年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總體水平與2018年持平,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
根據統一部署,我市今年將繼續按照完全統一的辦法,同步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的框架結構與去年一致,調整對象為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調整從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根據省2019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今年我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仍由固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其中,固定額部分標準與去年一致;與繳費年限掛鉤部分各年限段的掛鉤標準略有上調;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標準相應略有下降。
按規定,定額調整部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及按月領取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具體辦法為,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4.8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另外,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4%掛鉤(見分進角),較去年標準略有下調。
記者了解到,考慮到對高齡人員給予適當照顧,今年繼續對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標準與去年一致。按規定,2018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和45元。2018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和35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并于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從2019年7月1日起,參照今年普調辦法調整養老金。
鏈接:
此次養老金如何調整?
案例一
陳先生1958年9月出生,以企業職工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2018年9月滿60周歲辦理退休手續,累計繳費年限(均為實際繳費年限)為15年。此次調整前,陳先生的月基本養老金為1135.8元,此次調整可調整增加的金額為:
(1)定額調整增加34元;
(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①15年及以下部分掛鉤調整:
15年×2元/年=30元
②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掛鉤調整:
陳先生繳費年限未超過15年,因此該部分沒有調整金額。
③25年以上部分掛鉤調整:
陳先生繳費年限未超過25年,因此該部分沒有調整金額。
(3)與個人養老金掛鉤調整:1135.8元×1.4%=15.93元,見分進角后為16元。(4)高齡傾斜部分
至2018年12月,陳先生還未年滿70周歲,因此不享受高齡傾斜調整。
綜合以上各項調整金額,陳先生此次可調整增加金額:34元+30元+16元=80元。他2019年基本養老金增長幅度:80元÷1138.5元×100%=7.03%(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案例二
王女士1959年4月出生,2009年4月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為24年6個月,此次調整前王女士的月基本養老金為2260.2元,此次調整王女士可調整增加的金額為:
(1)定額調整增加34元;
(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王女士繳費年限24年6個月,超過24年不足25年,按25年計算:
①15年及以下部分掛鉤調整:
15年×2元/年=30元
②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掛鉤調整:(25-15)年×3元/年=30元③25年以上部分掛鉤調整:王女士繳費年限未超過25年,因此該部分沒有調整金額。
(3)與個人養老金掛鉤調整:
2260.2元×1.4%=31.64元,見分進角后為31.7元。
(4)高齡傾斜部分:
至2018年12月,王女士還未年滿70周歲,因此不享受高齡傾斜調整。
綜合以上各項調整金額,王女士此次可調整增加金額:34元+30元+30元+31.7元=125.7元。其2019年基本養老金增長幅度:125.7元÷2260.2元×100%=5.56%(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案例三
趙先生1948年7月出生,2008年7月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為37年7個月,此次調整前趙先生的月基本養老金為3241.3元,此次調整趙先生可調整增加的金額為:
(1)定額調整增加34元;
(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趙先生繳費年限37年7個月,超過37年不足38年,按38年計算:
①15年及以下部分掛鉤調整:
15年×2元/年=30元
②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部分掛鉤調整:(25-15)年×3元/年=30元③25年以上部分掛鉤調整:(38-25)年×4.8元/年=62.4元(3)與個人養老金掛鉤調整:3241.3元×1.4%=45.37元,見分進角即為45.4元。(4)高齡傾斜部分:
至2018年12月,趙先生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因此可享受高齡傾斜調整25元。
綜合以上各項調整金額,趙先生此次可調整增加金額:34元+30元+30元+62.4元+45.4元+25元=226.8元。其2019年基本養老金增長幅度:226.8元÷3241.3元×100%=7.0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