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沒上過一天班,卻有公司發工資,而且持續了近三年。“天降餡餅”的事原是一家公司的后勤“大管家”一手操辦的。3年多的時間,她將近33萬余元的薪水發給了她自己丈夫以及好幾個假借或偽造身份的人,最后這些錢都到了她自己手里。
35歲的蘇某是一家大型連鎖超市昆山某分公司的行政人員,人員招聘、員工薪資核算制作、公章管理、甚至工資卡代辦等工作都得經過她的手,可謂是公司的后勤“大管家”。
2015年9月,蘇某無意中聽說曾有人假造工資表賺外快。“別人可以,我更行!”蘇某深知商超行業的員工流動頻繁,總公司發放工資時對員工人數的統計存在難度。在分公司手握人事大權和工資報表的她很容易瞞天過海。于是,蘇某就用自己丈夫的身份偽造了入職申請,又拿來一張被丈夫閑置的銀行卡,將他的名字造在了分公司的工資報表里,并注上應該發放的工資金額。蘇某把報表交到分公司領導手上時,領導沒有發現問題,很痛快地簽了字。隨后,總公司的財務又按照這張報表,把工資打到了表中注明的個人銀行卡中。
這波操作公司沒有發現,蘇某的膽子越來越大,在之后造表時,她同時偽造幾個人。不僅有親戚,有離職員工,甚至在該超市上班的品牌促銷員(不屬于該超市員工)也在內。從親戚那里借來的卡,取錢并不難,但離職員工和促銷員的工資卡該怎么“提現”呢?蘇某用這些人入職時遞交的身份證復印件偷偷辦了銀行卡,促銷員本人并不知道這張卡的存在。這些銀行卡就成為了蘇某的“小金庫”。
就這樣,直到2018年10月,分公司的領導在核對公司支出時,才發現有離職員工的工資仍在照常發放。公司財務繼續追查,發現了蘇某的問題,最終報了警。
辦案過程中,承辦檢察官與該公司的領導多次溝通核對,對賬目逐項厘清。最終查實,在3年多的時間里,蘇某通過偽造工資表,虛增6名員工,冒領個人工資123筆,侵占公司資金33萬余元。
經訊問,蘇某對自己虛構員工數、冒領工資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冒領的錢,蘇某已全部用于歸還信用卡、裝修房子、買車和日常花銷等。
案發后,蘇某的家人已將贓款全部退還公司。承辦檢察官認為,蘇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財務,數額較大,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近日,經昆山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后,昆山市人民法院以職務侵占罪判處蘇某有期徒刑十個月。(蘇報融媒記者 趙晨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