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榮安,時任新晃一中辦公室主任,在鄧世平被殺案發生后,出于個人私利,按照黃炳松的指使,幫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時任懷化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正科級偵查員、副主任法醫鄧水生(已退休),
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劉洪波,
時任新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曹日銓,
時任新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陳守鈿,
時任新晃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民警陳領,
——在參與辦理鄧世平被殺案過程中,接受黃炳松的請吃或錢物,不依法履行職責,涉嫌瀆職犯罪。給予5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取消其退休待遇等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時任新晃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蔣愛國,
時任懷化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楊學文(已退休),
——在辦理鄧世平被殺案過程中,不依法履行職責,涉嫌瀆職犯罪。給予2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取消其退休待遇等處分,對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時任懷化市公安局刑偵支隊辦案指導大隊大隊長徐勇,
時任懷化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支隊長黃均平,
時任新晃縣副縣長龍勝蘭,
時任新晃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楊清林,
時任新晃縣委副書記張家茂,
時任新晃縣委書記王行水,
時任懷化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伍紹昆,
時任懷化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汪華,
時任湖南省民委黨組成員、副主任田代武(曾任新晃縣委書記)等9人,
——在辦理鄧世平被殺案中存在失職瀆職或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黨內嚴重警告、黨內警告、政務撤職等黨紀政務處分。另,楊清林還涉嫌其他違法犯罪問題,已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通過今天官方通報被查處的19人名單可以看出,當時整個新晃縣公安局已全部淪陷,可謂是觸目驚心。從新晃縣的公安局局長、政委到副局長、刑偵大隊大隊長、副大隊長、到參與辦案的一般民警和懷化市公安局的法醫,無一幸免。
涉案的領導干部則有新晃縣前后兩任縣委書記,以及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懷化市公安局局長、副局長、刑偵支隊支隊長、刑偵支隊辦案指導大隊大隊長、市檢察院檢察長。而全部淪陷的目的是為了保護一個殺人犯杜少平。就這樣,鄧世平的尸骨在冰冷的操場下面躺了16年。
湖南懷化新晃一中操場當時的挖掘現場。(微博@青年湖南)
死者家屬表示,包工頭和校長私自更改合同,鄧世平表達不滿后遭杜少平憎恨;懷化市教育局接到一封匿名舉報信后轉到縣教育局,但縣教育局有的人“無意中”告訴了新晃一中校方,杜少平便懷疑這封信是鄧世平所寫;鄧世平失蹤前,工地上有一個多月沒有推土,但偏偏在1月23號推土機在工地上推了二十多分鐘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