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年6月23日下午,尹相民帶著尹海龍和“尚俊俊”一起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并成功領取了結婚證。“尚俊俊”的出現讓尹相民一家很是歡喜,夫妻二人商量去一趟駐馬店市找到“尚俊俊”的母親,上門當面提親,“我得見到人家娘啊,要不然不同意了咋辦。”說完這些話,“尚俊俊”就被自稱是她舅舅的那名男子給帶走了,連一萬塊錢彩禮錢也沒顧得上拿。
擔心:婚姻記錄該咋消除?事情真相到底如何?
尹相民仔細辨認了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中尹海龍與“尚俊俊”的照片后,確定照片中的女子并不是尚俊俊,“那不是你,她比你臉長。” 尹相民回憶稱,當年的事兒他也覺得很蹊蹺,辦完結婚登記后,“尚俊俊”就沒有了蹤影。由于尹相民并沒有遭受經濟損失,所以也就沒當回事兒,也沒有去報警。但尹相民承諾,如果有人來調查這些事兒,他愿意作證,把當年的事情講清楚,不會再讓尚俊俊背黑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