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溫州鹿城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王麗(市慈善總會義工分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有期徒刑7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經查,王麗在抗擊疫情物資免費發放點盜取9500個口罩轉賣獲利。據悉,該案是疫情防控期間,該院受理的首例盜竊防疫物資案件。
女領導偷口罩賣給志愿者
2月5日至2月7日,在全國抗擊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被告人王某某連續三天在溫州市鹿城區松臺街道某某大廈1樓浙江某某慈善基金會設置的抗擊疫情物資免費發放點內,多次竊走該發放點內一次性口罩累計9500個(經鑒定,每個口罩價值1.9元,共計18050元),并將5000個口罩以14000元的價格、2000個口罩以5600元的價格賣給他人,其余口罩則送給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