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王某某經公安人員電話通知后主動到案接受調查。2月16日,王某某的朋友代為賠償浙江安福利生慈善基金會1萬只一次性口罩和3480元并獲得諒解。2月24日下午,該案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月26日,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檢察院以盜竊罪對疫情防控期間竊取口罩的被告人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訴。
女領導偷口罩賣給志愿者
3月2日,浙江溫州鹿城法院以盜竊罪,判處王麗(市慈善總會義工分會副會長兼秘書長)有期徒刑7個月。?隨后,溫州市慈善總會義工分會撤銷了王麗,溫州市慈善總會義工分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職務,取消其理事資格。
法庭上,物資發放點的負責人和倉庫管理組長出庭作證,證實"2月5日至2月7日,安福利生慈善基金會設置在抗擊疫情物資免費發放點的口罩不見了,后經查看錄像,發現是前來幫忙的王麗沒有經過同意,拿走大量口罩的相關事實情況,同時基金會對王麗表示諒解的情況。"證人林某也證實其從王麗手中購買口罩的相關事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