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4日,鐵路警方依托陸地警務協作機制向豐臺公安分局通報,一名湖北籍女子乘高鐵抵達北京南站。豐臺分局北京南站疫情防控處置專班民警發現該女子自述情況存在疑點,前來接站的所謂單位領導也無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民警將二人控制開展進一步調查。經查,劉某,女,26歲,湖北咸寧人,北京某公司員工。1月22日,劉某離京返鄂后滯留當地,為逃避管控措施盡早回來,劉某與男友呂某,34歲,外地在京務工人員,多次商議,采取謊稱前往江西復工的手段,通過熟人開具了江西某公司工作單位接收證明,于3月12日騙取了湖北當地相關部門出具的出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