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條例》規定了化妝品的功效宣稱應當有充分的科學依據,換句話說,品牌不能再空口宣稱產品有什么功效,要拿出相應的“證據”來佐證。事實上,產品功效宣稱的規范化,可以促使整個行業向更良好的方向發展。對于消費者而言,也是百利無害,從國家權威網站上看到產品的真實功效評價,遠比通過廣告、kol、直播等渠道獲得的信息更值得信賴。
以美白為例,如果一款精華宣稱能美白,就需要拿出文獻資料、研究數據、產品功效評價試驗等來佐證。如果拿不出有證據,按照《新條例》第62條的規定,就有可能發生被罰款、責令整改、停產停業等。
圖|創美國妝特證
《新條例》將在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實施進入倒計時。創美研究院會堅決根依照《新條例》來為品牌商生產研發符合標準的產品。創美研究院建立了完善的功效測試評價體系,并搭建了功效檢測實驗室。持續的創新能力才是企業發展的原動力,針對新法規出臺,創美會對各類設備進行升級,積極響應新規,科學的測試成果,成為產品對外宣稱最有力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