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刊文表示:曾經,有人因為打探案子不成就被說是"冷血動物";如今,因為同鄉請求"打招呼"不成就被痛下殺手,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我們并非生來就是不近人情的"銅墻鐵壁",但對司法的信仰和敬畏,讓我們練就了一身錚錚鐵骨--舍得一身剮,才敢干政法。
最高法:法治社會絕不允許司法權威受到暴力挑釁
最高法公號轉發湖南高院通報時表示,法治社會絕不允許司法權威受到暴力挑釁。
此外,人民法院報刊文呼吁對法官的保障。
文章稱,近年來,隨著司法救濟越來越可近可及,法官權益保障面臨更大壓力。他們手握法槌,捍衛法律,卻也屢屢被誤解、被侮辱、被謾罵,乃至被中傷、被跟蹤、被威脅。人身不容侵犯,名譽不容玷污,隱私不容泄露,這本是每位公民理應享有的權利。誓言正義者,更決不會無緣正義。悲痛之中我們相信,殺害優秀法官的暴行,必將受到依法嚴懲;悲痛之中我們相信,兇徒的卑劣,動搖不了排除干擾、公正司法的堅定決心。
"我們呼吁,應給一切依法履職的法官充分保障,哪怕身處最激烈的糾紛,也要讓他們有免于危險的信心。我們呼吁,全社會行動起來,讓身后傳來的溫暖,匯聚成法官橫眉冷對一切丑陋的力量!"
"把保護網織得密些、再密些"
記者注意到,近年來保護司法人員的相關法律政策不斷完善。
2016年7月,兩辦印發了《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對法官、檢察官履職的全面保障。
其中第17條規定:對干擾阻礙司法活動,威脅、報復陷害、侮辱誹謗、暴力傷害司法人員及其近親屬的行為,應當依法從嚴懲處。對以恐嚇威脅、滋事騷擾、跟蹤尾隨、攻擊辱罵、損毀財物及其他方式妨害司法人員及其近親屬人身自由和正常生活的,公安機關接警后應當快速出警、有效制止。
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的實施辦法》。
其中第15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邪教組織犯罪等危險性高的案件,應當對法官及其近親屬采取出庭保護、禁止特定人員接觸和其他必要保護措施。對法官近親屬還可以采取隱匿身份的保護措施。辦理危險性較高的其他案件,經法官本人申請,應當對法官及其近親屬采取上述保護措施。
中政委表示,別把這起悲劇當成一個不可控不可防的突發事件,把保護網織得密些、再密些,把那些紙上條款落實得嚴些、再嚴些,讓制度長出牙齒,才能讓人更加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