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 2月26日,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五彩龍投資有限公司棲霞市笏山金礦“1·10”重大爆炸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
煙臺市人民政府:
省委省政府山東五彩龍投資有限公司棲霞市笏山金礦“1·10”重大爆炸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提交的《山東五彩龍投資有限公司棲霞市笏山金礦“1·10”重大爆炸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調查報告》)已經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同意,并經省委、省政府研究審定,現批復如下:
一、事故調查組的組成和工作程序符合《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和《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辦法》(省政府令第236號)等有關規定。事故調查組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原則和“四不放過”要求,查明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等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查明了事故遲報瞞報情況,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總結了事故教訓,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調查工作客觀、公正、實事求是。
二、同意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的原因分析和責任認定。山東五彩龍投資有限公司棲霞市笏山金礦“1·10”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由于企業違規存放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和井口違規動火作業引發的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