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納稅人請注意!2020年度個稅匯算清繳就要開始了,這關乎到你的切身利益。那問題來了,個稅年度匯算清繳哪些人需要做?具體是怎么算的?如果你對此有疑惑,那么接著把下面的干貨指南看完吧。
據了解,年度匯算需匯總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辦理時間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預繳個人所得稅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辦理年度匯算:1、年度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2、年度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3、已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一致或者不申請退稅的。而已預繳稅額大于年度應納稅額且申請退稅的及綜合所得收入全年超過12萬元且需要補稅金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應退或應補稅額=[(綜合所得收入額-60000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捐贈)×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020年已預繳稅額。大家快點算一算自己是應退還是應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