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隨后調查顯示,該事件發生地位于駐馬店市沁陽縣高店鎮,女子患有先天疾病,但是已經成年,22歲。兩個人新婚的事也得到了女方家屬的同意。盡管男子年齡已經有55歲,但為人不錯,挺老實。男子也發聲表示,女孩一家都不容易,自己娶了女孩,自己會好好善待新娘子。
事件就此告一段落,但留給人們的爭論,依然未曾停止。有人說,老夫少妻,女孩又患病,父母說把她推出去就推出去了,女孩在男方家受罪可怎么辦?也有人表示,即使患有智障,也有嫁給別人的權利,只不過最好別生孩子,不然生下來有殘疾,活著就是受罪!
實際上,家家都有家家的為難,父母把智障女兒拉扯大,把女兒嫁出去,讓女兒開啟另一段生活,未必就不是好事。關于女孩該不該生育的問題,這還是應該交給他們自己決定。
不管怎么說,希望無論是女方的父母,還有這名55歲男子,都能說話算話,誠心善待這名女孩,而不是為了掩人耳目或是什么其他目的!希望她可以真真正正地活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