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上海二中法院對鄭爽起訴請求判令張恒歸還借款2000萬一案做出了最終審判,判決駁回張恒上訴,維持原判,張恒敗訴的新聞引發網友熱議。
31日傍晚,張恒回應
被判賠鄭爽2千萬: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我們將向上海市高院提起再審申請。
全文:
我對上海市二中院的判決表示遺憾。
我和我的律師目前尚未收到上海市二中院的判決書。我們認為,上海市二中院在當事人未收到判決結果之前公布判決書,并且公布當事人的住宅地址,是極為不妥當的做法。
我和律師團隊仍然堅持認為,一審判決在程序上不合法,也無法接受二審的判決結果,我們將向上海市高院提起再審申請。
感謝各位的關注。
張恒
2021年3月31日
31號下午,據上海二中院報道,2019年11月,鄭爽向靜安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張恒歸還借款人民幣2000萬元并支付相應的逾期利息。一審判決支持鄭爽的全部訴訟請求。
一審判決后,張恒不服,向上海二中院提起上訴,請求改判駁回鄭爽的全部一審訴請或發回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