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篇“杭州殺妻案犯罪嫌疑人許國利要上訴 ”的報道在互聯網上引發熱議。被告人許國利向法院提出了上訴,其本人表示不服一審判決,目前案件已經進入了二審程序。
自己都公開表示了無論怎么判決自己都不會上訴,為何還是上訴了?
顯然,一審許國利被判處了死刑立即執行,在強烈的求生欲望之下,選擇上訴也許是本能的表現。
接下來按照法律規定,將會由浙江高院對其進行二審,如果二審認定一審適用法律正確,犯罪事實無誤的話,也就不會對其進行改判,除非有新情況出現,比如許國利獲得了受害人家屬的諒解,或者許國利有重大立功情節的,都有可能會影響二審的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