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記者 惠玉蘭)記者從昆山生態環境局獲悉,因舉報人反映的問題符合《蘇州市保護和獎勵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人實施細則》獎勵規定,近日,該局依規發放了一筆2500元獎勵金。該案例也成為一起蘇州市生態環境舉報獎勵典型案例。
去年7月,該舉報人通過微信舉報平臺反映某民房內存在偷洗銅管、偷排廢水的行為。昆山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接到舉報后開展了現場檢查,發現昆山市某儀表配件廠在民房內建設有銅管清洗項目,主要生產設備為一個加熱清洗桶、一個脫水機。去年7月27日現場檢查時,加熱清洗桶內有液體,液體已加熱有明顯溫度,現場見清洗用無磷除油劑1袋,加熱清洗桶旁西圍墻地面見有一孔洞,該洞口通向西圍墻外,孔洞內有明顯積存的銅粉,墻面有液體流過的黑色痕跡。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相關規定,參照《江蘇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附件表1的裁量標準,執法部門對該單位未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查批準擅自建設銅管清洗項目的行為,處罰款人民幣六百五十五元整;依據國務院《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江蘇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規定》附件表2-1的裁量標準,責令限期三個月改正違法行為,對該單位銅管清洗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使用的行為,處罰款人民幣二十萬元整;總計處罰款人民幣二十萬零六百五十五元整。
記者了解到,為維護舉報人合法權益、鼓勵公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嚴肅查處生態環境違法行為、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2020年10月,蘇州市生態環境局發布《蘇州市保護和獎勵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人實施細則》,對市民舉報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獎勵?!都殑t》適用于蘇州市行政區域內環境違法行為的舉報,實施主體為蘇州市生態環境局、蘇州市生態環境局駐各地生態環境局和蘇州工業園區生態環境局。獎勵方式分為榮譽獎勵和獎金獎勵兩類。其中,各縣級市(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所舉報違法行為被發現的難易程度、對生態環境的危害程度和社會影響范圍等因素,設定不同檔次的獎勵標準,獎金獎勵最高達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