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報訊(記者 王小兵 通訊員 程浩)為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的美好期待,展現人民法院助力環境資源保護的司法實踐與成果,昨日下午,吳江區人民法院召開環境資源審判新聞發布會,發布《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吳江汾湖法庭環境資源審判工作白皮書》,通報吳江區人民法院過去一年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
去年8月,經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批復同意,吳江區人民法院獲得轄區內第一審環境資源案件管轄權,同年9月,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吳江汾湖法庭揭牌設立,并集中審理環境資源審判相關案件。以此為契機,吳江區人民法院持續提升環境資源審判水平,不斷深化跨域司法協作,積極回應群眾期盼,努力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實舉措護航示范區天更藍、水更清、景更美。
白皮書顯示,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吳江汾湖法庭揭牌設立以來,共受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86件,審結78件,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2件,審結10件;受理民事案件11件,審結8件;受理行政非訴強制執行案件63件,審結60件。環境資源案件主要呈現出刑事案件罪名相對集中、涉水產養殖糾紛頻發等特點,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關聯度較高。
白皮書指出,吳江法院堅持服務大局,通過開設環境資源案件“綠色專窗”、引導轄區環保企業規范經營等方式服務保障新質生產力發展;通過依法審理與生物多樣性保護相關的案件、深入開展法治宣教等舉措有力保護生物多樣性;通過嚴厲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支持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等工作助力污染防治攻堅戰,切實保障經濟社會綠色發展。吳江法院還積極延伸職能,以“法條+案例”的形式送法進企業、進社區、進鄉村,以生動宣教提升保護意識;走訪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執委會推動生態環境聯保共治重點問題實質化解、召開渣土治理民行刑銜接座談會促進轄區固體廢物整治修復,以務實舉措筑牢生態屏障;構建“案件審理+生態修復+綜合治理”司法保護體系,設立同里國家濕地公園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及宣教基地,以生態修復賦能和諧共生,扎實推動生態文明高地建設。
此外,吳江法院還加強協同聯動,青吳嘉三地法院共簽《環境資源案件跨域專業法官會議實施方案》,常態化召開跨域專業法官會議,推進示范區適法統一;示范區三地法院共簽《太浦河清水綠廊環境資源保護司法協同十項措施》《生態環境保護司法協作框架協議》,青吳嘉桐四地法檢司共商工作備忘錄,打開多元共治格局;示范區三地聯合推進生態環境替代性修復,多方聯動參與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拓展協同治理覆蓋面,筑牢綠色生態法治防線。
白皮書還梳理總結了一年來環境資源審判典型案例,生動展現人民法院在嚴格公正司法的同時,積極倡導環境保護與生態修復的司法理念,進一步引導社會公眾增強環境保護意識,理解并支持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切實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環境保護的良好氛圍。
吳江區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太湖人民法庭庭長陸金東表示,該院將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嚴格落實最嚴法治、源頭預防、綠色發展、系統保護、協同治理等理念,進一步完善示范區跨域司法協作藍圖,做深做實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更加積極地回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環境和幸福生活的新期待,為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