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沂中院青年法官到河東青年企業家協會開展送法進企業活動。

臨沂中院法官在廣場進行環境資源普法宣傳。

羅莊區法院巡回法庭在村里開庭。

郯城法院召開環境資源審判聯席會議。
近年來,山東省臨沂市兩級法院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五大發展理念和“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科學自然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扎實推進沂蒙老區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以法治的力量守護綠色沂蒙。
潤物無聲
環保理念深入人心
五月的鮮花,開遍了沂蒙。在山東省臨沂市河東區某廠區內,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青年法官們過了一個有意義的“五四”青年節。這是臨沂中院團委和河東區青年企業家協會聯合舉辦的環保法治宣傳活動,法官們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做了調研,并提出了環保方面的司法建議。企業也就相關法律問題與法官們進行了交流探討。對此,臨沂中院團委書記鄭華深有感觸:“這次活動很有意義,通過雙方交流,一方面讓企業進一步增強了環保意識,另一方面也給環保案件審理提供了豐富的調研素材。”
近日,在羅莊區黃山鎮某村,一場相鄰關系糾紛現場開庭審理。羅莊區人民法院環保巡回法庭現場勘驗、實地開庭,以法庭為講堂,用實際案例給圍觀的群眾上了一堂法治課。
黃山鎮食用菌種植合作社的蘑菇大棚附近是村民種植的楊樹,合作社認為楊樹影響了大棚蘑菇的產量,要求鏟除樹木,賠償損失。經巡回法庭現場勘查后,認為樹木冠形小,離大棚距離3米以上,對大棚蘑菇產值不造成影響。案子不大,卻關系到村民的生活,巡回法庭的法官石仁舉借此案就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對村民進行了普法。村民小王說:“我辦了個養雞場,對這個雞糞和廢水的處理也有些疑惑,正好巡回法庭來了,我也咨詢咨詢,心里就有底了。”石仁舉說:“巡回法庭確實能起到‘審結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以案說法是最有實效的法律宣傳。同時,還能加強與駐地黨委、村鎮的聯系,社會效果非常好。”
5年來,臨沂法院環保巡回法庭現場開庭42次,審結環保案件26件,各類法治宣傳43次,受到了當地黨委政府和群眾的一致好評。法庭法官們通過發布典型案例、召開“6·5”世界環境日新聞發布會、發布環境資源審判年度“白皮書”等方式,及時向社會通報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全市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最新進展,引導社會公眾不斷增強環境資源保護意識,加大司法宣傳力度,推動形成全社會關心生態、保護環境的良好氛圍,讓保護環境、綠色發展的觀念深入人心。
優化資源
審判職能高效發揮
目前,臨沂14個基層法院依托現有人民法庭,全部掛牌成立環境資源法庭(合議庭),覆蓋全市環境資源地域管轄審判體系基本建成。全市法院建立歸口審理機制,制定《全市法院環境資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審判改革方案》,推動建立全市法院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歸口審理模式。選調理論基礎扎實、學歷層次較高、熱心公益事業、刑民行兼通、調判結合的復合型法官,充實審判力量,聯合山東科技大學環境資源法研究會舉辦專題業務培訓班,組織選送2名優秀法官參加最高人民法院舉辦的專題業務培訓,努力培養適應“三合一”審判需求的專業化審判隊伍。
臨沂法院積極探索建立以生態功能區為單位的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機制,對轄區內沂河、沭河、蒙山等自然保護區深入調研,大力推進“兩河一山一礦區”跨行政區劃集中管轄,形成地域管轄與區域流域管轄相結合的機構組織體系。
平邑縣自然資源豐富,生態環境優美,轄區包含沂蒙山世界地質公園、國家森林公園的國家5A級風景區。蒙山是山東第二高峰,森林覆蓋率達98%,區域內湖泊150多個。跨平邑、蒙陰、費縣等縣域,平邑縣人民法院建立蒙山生態資源審判庭,作為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實現了立案階段精準識別、系統標識、準確分流,實行環境資源案件歸口管理,突出環境資源審判執行專門化特點。蒙山區域的環境資源案件均歸口于蒙山環境資源法庭審理,實現跨行政區域環境資源案件集中管轄和全流域司法協作。
村民王某芝在蒙陰縣聯城鎮南山上放羊時,因隨意丟棄煙頭引起森林火災,造成森林過火面積67.5畝,損毀國家級生態公益林林木455棵。案發地屬于蒙山山脈區域范圍,蒙山公安分局立案偵查后,蒙山環境資源法庭審理,判處王某芝有期徒刑九個月,并按照林業局制定的修復方案栽植黑松1365株。
實行跨行政區域集中管轄,一方面有利于避免對跨區域環境資源破壞分段治理、各自為政的問題,可有效破解行政權力配置與生態系統相割裂、跨行政區域污染破壞不易解決的難題。另一方面,有利于針對區域內環境資源污染破壞情況統一裁判標準和尺度,實現司法裁判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郯城縣人民法院在審理段某某非法采礦案中,法官會同檢察院、國土資源等部門到田間地頭對涉案耕地修復情況進行監管和確認,并在證據收集認定、司法評估鑒定、工作協調對接等方面相互配合,使案件得以高效審結。
臨沂法院與檢察機關、公安機關、環境資源保護主管機關等建立協調聯動機制,設立了聯動機制辦公室,開展工作協調、普法宣傳、信息共享、證據轉換等方面的工作,積極構建環境資源多元共治共享體系。同時,臨沂法院及時對司法過程中遇到的實務問題向行政機關、大型企業提出綜合性、預警性、前瞻性的司法建議。全市兩級法院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推進環境治理的司法建議、法律意見的做法,得到了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的充分肯定。
針對環境資源案件專業性強的特點,臨沂中院研究制定了《環境資源案件專家咨詢委員工作規則》,通過邀請專家出庭、擔任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調解、執行回訪監督、開展培訓等方式,確保生態環境資源案件審理的質量和效率。
2020年3月,蘭山區人民法院在臨沂大學資源環境學院掛牌成立了環境資源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基地,此舉旨在依托臨沂大學資源環境學院的人才優勢,通過召開專題研討、專家咨詢會議等多種形式,對環境資源問題的因果關系、損害后果及生態修復等進行論證,為辦理環境資源案件提供專業智力支持。
臨沂大學資源環境學院副院長、教授董玉良對此給予了高度評價。他說:“臨沂大學資源環境學院建立了水土保持重點實驗室,這次通過與蘭山法院協作,共建環境資源理論研究和司法實踐基地,極大豐富了學術課題的法律論證,也能為審判實踐提供相關理論參考,是很有意義的舉措。”
司法修復
綠色生態逐漸形成
村民李某喜租用平邑縣保太鎮一廢舊廠房,在未取得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從事電鍍生產。李某喜將生產過程中產生的電鍍污染物采取挖坑的方式,直接滲入地下,共排放污水約5噸,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經檢測重金屬鉛超標9.1倍、鋅超標2387.5倍。山東藍一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涉案違法電鍍生產進行了環境損害預評估,經過現場勘查及估算,污染物方量約10立方米,數量為28噸,機械清理、轉運、檢測等費用共17.3萬元。
平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喜犯污染環境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責令被告人李某喜對平邑縣保太鎮堤后村電鍍廠被污染的土壤進行恢復治理。
判決后,李某喜及家人將電鍍滲坑內及周圍受影響土壤挖出送至平邑盛凱墻體材料有限公司做燒磚處理,并對現場恢復原狀。
在審理王某某森林失火案中,平邑法院判處被告人以栽種樹木的修復方式承擔民事責任,通過恢復性司法的運用,促進懲治違法犯罪、修復生態環境、賠償經濟損失“一判三贏”。
臨沂在二龍山、柳青河流域建立環境司法修復基地,積極推進修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通過搭建信息交換平臺、召開聯席會議等方式,就生態環境公益訴訟、環境損害賠償、司法鑒定、評估及修復等問題進行研討會商,統一認識,密切合作。
臨沂法院依法審理環境資源行政訴訟案件,對行政機關作出的不適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予以監督和糾正,督促生態環境保護與資源管理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積極作為。
山東某食品有限公司曾因涉嫌超標排放污水,被當地生態資源局作出罰款39萬元的行政處罰。該公司不服,以行政處罰程序違法、事實認定錯誤為由將生態資源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銷處罰決定書。沂南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本案中,日排水量和污染物濃度是影響處罰決定的兩項重要裁量因素,故應采用日排水時間段內的采樣濃度而不是瞬時采樣濃度作為處罰依據才彰顯公平、公正。該行政機關的采樣監測標本不足以作為行政處罰的依據。并且在采樣后未按規定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立案時間在一個月之后。且在調查取證、現場勘驗、告知權利義務等方面均存在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行為,遂判令撤銷行政處罰決定書。該案經臨沂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該案主審法官張玉棟說:“沂河是沂蒙人民的母親河,對污染水流、破壞生態的違法犯罪行為應予嚴厲打擊。但行政機關執法辦案必須規范、合法、有序。法院的判決,是對行政機關規范行政的約束和糾正,也是讓生態環境工作健康發展的法治保障。”
“這個案子對行政機關執法有警示作用,只有在法治的軌道上,才能真正實現綠色發展。” 山東勝盾律師事務所律師高升說。
2017年以來,臨沂全市法院共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8792件,其中刑事案件1673件,民商事案件5921件,行政訴訟案件1128件,積極服務和保障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目前全市已經受理刑事附帶民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79件,位居全省前列。臨沂中院民三庭榮獲“全省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表現突出集體”榮譽稱號。
沂蒙山世界地質公園管理局副局長崔宏偉介紹:“蒙山有著獨特的地貌、引人入勝的自然景觀和深厚的歷史文化,之所以發展得越來越好,與法庭的司法保障是密不可分的,下一步還要加強合作,促進沂蒙山綠色、健康、可持續發展。”
在革命戰爭年代,沂蒙人民為解放事業流血犧牲;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征程上,老區人民為貫徹“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觀而不懈努力。臨沂中院院長朱海艦說:“臨沂法院將傳承紅色基因,扎根沂蒙大地,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的獲得感,為新時期老區實現綠色發展貢獻法治力量。”(記者 閆繼勇 通訊員 陳學亮 萬曉巖 劉艷東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