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如何發揮司法職能作用,高效便捷紓解企業困境,服務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這是近年來山東省海陽市人民法院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思考的主要問題。
今年以來,海陽法院把為企業提供優質高效司法服務作為執法辦案的出發點和著力點,以深入開展“為群眾辦實事示范法院”創建活動為契機,緊緊圍繞影響企業經營發展的涉法熱點難點問題,做實做細延伸服務、多元解紛、善意執行等工作,全面打好司法護企“組合拳”,為經濟發展構建全方位司法服務體系。
延伸服務,為企業經營開良方
“最近幾年我們銀行因為貸款產生的糾紛數量呈增長趨勢,耗費了大量時間和精力。這次法院能從專業角度給我們提出法律建議,從根本上堵塞了引發糾紛的漏洞,真是太感謝了……”看著來自海陽法院的司法建議,海陽某銀行的負責人感慨道。
今年初,該院在審理涉海陽某農商銀行的17件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發現該行在發放貸款過程中非當事人本人簽字的問題突出,遂向該銀行提出規范辦理貸款流程、完善催收貸款手續等3項司法建議。該銀行根據建議及時修訂完善了發放貸款審核、擔保人確認等制度,有效杜絕了貸款流失和訴訟風險。
在訴訟過程中為企業經營進行司法“診治”的同時,該院還在轄區5處鎮街便民服務大廳設立了“司法護企工作站”,組織法官輪班入駐,面對面地開展法治宣講、法治座談、糾紛調解等活動,為企業司法需求提供便捷式、菜單式法律服務。
今年以來,該院在護企走訪中為企業在訂立合同、勞動關系、安全生產等方面提供可行性建議17條,幫助企業從源頭上防范風險、堵塞漏洞、規范管理,有效預防各類糾紛產生,得到轄區企業的一致好評。
高效審理,為企業解紛降成本
“疫情期間,企業經營都不易,我們遇到的這個困難,如果通過其他方式去進行處理,得花費好幾萬呢!現在,通過司法確認的方式確認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不僅沒有訴訟費,還用很短時間就幫我們解決了問題。”海陽市某制衣公司負責人尹先生說道。
尹先生及其父母都是該制衣公司的股東,其父親去世后所持股份一直未進行處理。現該制衣公司需辦理銀行貸款,根據貸款要求需要全部股東簽字。因此,就尹先生父親所持的股份,尹先生及其母親作為法定繼承人就公司的股權登記問題向海陽法院提起訴訟。
該案總標的額達2000萬元,如果按照法定繼承糾紛訴訟處理,案件受理費將高達14萬元。考慮到該企業是海陽當地傳統毛衫企業,受各種因素影響,經營也面臨不少困難,出于幫助企業節約成本的角度考慮,該院建議當事人向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后,該院通過司法確認,對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進行了確認。最終,該案僅用1天的時間就完成了司法確認,零成本、高效率地解決了公司股權繼承劃分問題。
這是海陽法院高效審結涉企糾紛的一個縮影。長期以來,該院堅持把司法護企與審判工作有機結合,對于涉企簡案,開辟“綠色通道”,在保證審判質量的基礎上,加快辦案效率,最大限度降低企業訴訟時間成本。今年以來,該院已訴前化解涉企買賣、租賃、勞動爭議等多類糾紛268件,司法確認8件,審結1748件,訴中調解率為45%,平均辦案用時17天。
善意執行,為企業維權用巧力
“我們也知道合同到期了得在規定時間內搬走,但是這其中確實存在困難。有這么多設備和工人我們也沒辦法呀。”青島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執行法官見面時反復訴說企業存在的困難。
青島某公司租賃了上海某公司位于海陽市核電工業園區的廠房等建筑物,但合同到期后,由于廠房需求面積大,青島某公司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廠房,大量設備和員工宿舍都沒有及時搬離。上海某公司由于海陽核電二期工程開工要急切使用廠房便起訴至法院,案件判決后,青島某公司未能及時騰空涉案廠房,后上海某公司又申請強制執行。
海陽法院執行法官現場調查后發現困難確實存在,先后6次協調雙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解決,共商和解方案。最終,雙方達成部分廠房立即騰空,部分廠房限期騰空,在使用時間內正常支付租金的折中方案,實現雙方互諒共贏。
“疫情期間,我們從上海去海陽跟對方公司交涉有諸多不便,還好有法官在中間幫我們雙方周旋,尋找最優方案。”上海某公司負責人對案件執行結果表示非常滿意。
執行是公平正義最后一道防線的最后一個環節。在案件執行過程中,不僅要追求執結,更要堅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和司法護企的宗旨理念。正是秉持這種理念,今年以來,該院2個速執團隊和7個精執團隊充分利用債權入股、廠房租賃、商品抵頂、分期履行等方式,促成涉企雙方執結案件157件,執行到位金額3237.13萬元,平均結案用時37.95天,實現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