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打電話反映問題,你們都能順利幫我們解決,如今我在新的崗位已工作了大半年,今天出差經過常州,想再次表示感謝。”作為一家破產公司的前員工,日前,季某再次致電江蘇省常州市鐘樓區檢察院檢察官,為能拿到被拖欠的7萬余元工資表示感謝。
季某是原鐘樓區某精工企業的一名員工,2020年11月,鐘樓區檢察院在開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中,接到了季某的來電,稱其所在的企業因經營不善嚴重虧損,拖欠大量員工工資,目前14名員工正在申請勞動仲裁,希望能夠得到檢察機關支持。
接到電話后,該院立即開展審查,依法支持14名員工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仲裁中,該企業與員工達成調解協議,由公司一次性支付員工工資、經濟補償金共計70萬余元。但調解達成后,該企業未履行支付義務,14名員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認為該企業無可供執行的財產,告知14名員工案件將終結本次執行程序結案。季某沒有想到走了一大圈到最后還是拿不到自己的工資,萬般無奈下,季某再次撥通了鐘樓區檢察院的電話。得知情況后,該院通過調查該企業的經營現狀、債權債務情況、核實公司資產、聽取公司以及員工意見,確認該企業已經資不抵債,法定代表人已另謀出路,符合破產情形。
鑒于法律規定,執行案件移送破產審查,需要被執行人或申請執行人書面同意,鐘樓區檢察院隨即召集員工召開征求意見會,向員工解釋執行和企業破產法的相關規定,幫助員工厘清執行程序與破產程序之間不同的價值功能和法律后果,引導員工啟動執行轉破產程序,以維護自身權利。之后,季某作為員工代表向執行法院申請該企業破產。
2021年6月,法院受理季某對該企業的破產申請,并裁定宣告該企業破產。為保障員工債權的合法權益,鐘樓區檢察院建議破產管理人依法優先分配員工債權,盡早啟動員工債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債權人會議表決工作,確保員工能夠優先得到清償。
在檢察機關的現場監督下,法院召開該企業第一次債權人會議,會議確認了25名員工工資、經濟補償金共計91萬余元的債權。目前,91萬余元員工債權全部發放至員工手中。(沈鵬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