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羅增高 姜荃馨)為牟取利益,經營成人用品店的夫妻二人不顧消費者身體健康,知假售假。近日,由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港南區檢察院提起的一起藥品安全領域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當庭宣判,法院以銷售假藥罪,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吉某、楊某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各并處罰金4000元;判令二被告人共同賠償銷售金額10倍的懲罰性賠償金,并在市級以上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禁止二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內從事藥品、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2021年8月,吉某、楊某夫妻二人在未查驗供貨者是否具備正規手續的情況下,通過非正規渠道從他人處購進“龜鹿補腎丸”“藏御逍遙丸”等一批廉價藥品和保健品,放在自家經營的成人用品店銷售。2022年3月,市場監管部門在檢查中發現了這批藥品和保健品,將該線索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經偵查發現,二人所售藥品中,有6種產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分不符,或藥品所標明的適應證、主治功能超出規定范圍,屬于假藥范疇;另有16種產品含有國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西地那非成分,屬于有毒、有害食品。
偵查終結后,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港南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承辦檢察官認為,吉某、楊某違反國家藥品、食品管理相關法律法規,銷售假藥及添加了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觸犯了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涉嫌銷售假藥罪,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同時,二人的行為損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據此,該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鑒于吉某、楊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對于檢察機關提出的訴訟請求沒有異議,法院經審理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