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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登記是國家對婚姻關系的建立進行監督和管理的制度。讓自己的婚姻關系收到法律保護。下面就先來了解一下結婚登記需要哪些證件。
結婚登記需要哪些證件: 一、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二、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中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中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一)中國公民須持有: 1、本人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二)外國人須持有: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該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