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繼限購后持續放招,業內人士認為,南京樓市有望降溫 CFP供圖
繼9月25日出臺住房限購,昨天傍晚南京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的意見》(簡稱“寧十三條”)。針對南京樓市當下捂盤、搶地、漲價等過熱狀況,分別給出了較為嚴厲的規定。捂盤就不能拿地、今年土地供應力爭超額、開發商不得變相漲價等規定,都是此前從未出現過的新提法。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在政策組合拳后,南京的地價、房價降溫將是大概率事件。
現代快報/ZAKER南京記者 馬樂樂
增加住房供應
加大住宅土地供應
加強房地產市場土地出讓、開發建設、上市銷售等環節的監管,督促開發企業嚴格履行開竣工合同。(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建委、市房產局)
解讀:從商品房的土地供應、樓盤的建設、銷售這三個重要環節入手,要求三個部門督促開發商嚴格執行合同中的時間規定。這個提法此前不多見。
對房價過快上漲區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房源,符合銷售條件的,價格主管部門積極主動服務,指導開發企業及時進行價格申報備案,經備案后的同期房源申報價格不再調整。對具備上市條件的,房產、建設、國土、物價部門加強督促。經督促仍未及時上市的,建設、國土部門將其行為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在房屋銷售前不得參與土地公開出讓市場競買。(責任單位:市房產局、市物價局、市國土局、市建委)
解讀:要求物價部門“積極主動服務”,是從未出現過的新提法。按照南京的物價備案制度,物價局是被動接受開發商的價格備案申請,如果開發商不主動去申報價格,物價部門并不能去干預。而南京此次要求物價部門“積極主動服務”,明顯帶有讓物價部門督促開發商不要捂盤的含義。
如果經過多個部門的督促,樓盤仍然沒有上市銷售,將被納入土地拍賣“黑名單”,不能參加拍地。這是南京首次將捂盤與買地掛鉤——如果開發商選擇捂盤,將承受無法拿地的風險,此舉堪稱是打擊捂盤的有力舉措。
加大住宅土地供應
加快商品住宅用地上市節奏,增加土地上市規模,確保完成全年經營性用地出讓計劃,力爭超額完成商品住宅用地500公頃計劃。通過土地市場均衡有序供應,切實穩定土地市場預期。(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建委)
解讀:到目前為止,南京今年土地出讓只有326.27公頃商品住宅用地。如果本周就公告掛牌土地,那么將在10月底才能開始拍賣,這意味著今年只剩11、12這兩個月的時間來有集中的土地供應。
受到拆遷等因素的制約,南京近年來多次出現無法完成全年土地供應計劃的情況。而“力爭超額完成”的提法,還是首次出現。
加強土地出讓后跟蹤管理,組織對全市已出讓商品住宅用地的付款、開竣工等情況進行全面核查,督促開發企業按土地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增加存量土地可上市房屋供應量。因企業自身原因造成未按合同約定時間開工建設的,嚴格按照規定及合同約定進行處理。(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建委)
解讀:查處開發商囤地行為,以前有過類似表態。
在土地出讓合同中,除明確開竣工時間外,還需明確所建商品住宅的上市時間和規模。未按合同開工上市的,將嚴格按合同約定處罰。(責任單位:市國土局、市建委、市規劃局、市房產局)
解讀:開發商買下土地后,一般在一個月內與國土部門簽訂購地合同,合同中要寫房子上市銷售的時間、銷售的規模,此舉是為了打擊捂盤,保證住房供應有序,這樣的提法也是第一次出現。
穩定商品住房價格
開發企業應合理安排新建商品住房的銷售節奏,同期房源應一次性向價格主管部門申報備案價格,且批次申報面積不宜低于3萬平方米,不得通過分批申報價格變相漲價。(責任單位:市物價局、市房產局)
解讀:單次申報面積不宜低于3萬平方米,這個要求今年上半年出現過。
領取預售許可證的項目應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及時對外銷售。開發企業領取預售許可證后不銷售的,價格主管部門不接受上調價格的申報。(責任單位:市物價局、市房產局、市建委)
解讀:領證后不賣的,不能重新申報來漲價。目前已經在這樣執行。
強化綜合執法
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對涉嫌或參與炒賣房號、捂盤惜售等行為的開發企業及中介代理機構,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責任部門:市房產局、市公安局、市物價局等)
解讀:針對炒房號的現象,首次要求公安部門介入處理。
打擊不實炒作,加大對虛假信息的打擊力度,對發布不實信息、惡意炒作、制造“恐慌”氛圍的行為,依法處理、嚴厲打擊。(責任單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國土局、市物價局、市房產局)
加強輿論引導,通過南京日報、龍虎網等媒體發布商品房上市、銷售等相關信息,引導市場增強理性。(責任部門:市房產局等)
市房產、建設、國土、規劃、物價、公安、工商、金融辦、人行南京營管部等相關部門及各區政府,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各司其職、積極履職、相互配合、齊抓共管,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市政府成立房地產市場綜合執法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房產局。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法制辦、市監察局、市規劃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金融辦、人行南京營業管理部、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區、高淳區分管負責同志任辦公室成員。相關部門抽調人員、集中辦公,施行執法情況周報制度。
市監察、督查部門要對各部門的履職情況及時督查。對工作不力、履職不到位的,嚴肅查處和問責。(責任單位: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
解讀:針對房地產行業中的各個環節,形成齊抓共管、綜合執法的格局。
分析
地價、房價降溫將是大概率
限購前腳剛出,“寧十三條”就出,兩天內兩條新政,這次樓市調控的拳頭來得有點兒密。南京房地產建設促進會秘書長張輝認為,政策出臺的力度和頻率都超預期,新一輪調控體現出與以往不同的雷厲風行、鐵腕治理的特點。
他表示,從二套房首付門檻升級開始,南京的多個政策疊加效應,將對市場逐漸產生影響。此次調控凸顯穩定樓市的決心,傳遞出“市場不穩、調控不止”的信號,預計接下來南京的地價、房價降溫將是大概率事件。
細則出爐
10月8日起
買房都要開具購房證明
按前天出臺的限購令,開購房證明成為買房第一步。昨晚,南京市不動產登記局公告掛出《關于開具購房證明的告示》,針對南京江南六區辦理交易的流程予以更新。其中,分9月26日至9月30日,與10月8日起兩個時間段。
一.9月26日至9月30日期間的房產交易,區分情況辦理:
1.購房人提供《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證明》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證明》(以下簡稱“購房證明”)原件的,正常受理;
2.二手房交易且購房人為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的,應向不動產登記機構補充提供以下資料:
(1)購房人本人為本市戶籍的,提供本人戶口簿復印件(核對原件);
(2)購房人本人為非本市戶籍的,提供全體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的戶口簿復印件(核對原件),以及其他家庭成員的身份證件復印件(核對原件,未成年子女可不提供);已婚的還需提供婚姻關系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戶口簿不能反映未成年子女與父母之間關系的,還需提供未成年子女出生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復印件(核對原件);
(3)現役軍人不能提供戶口簿的,需提供軍官證(士官證)與居民身份證為同一人的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以及由軍官證(士官證)頒證機構出具確認服役地點的書面證明原件,服役地點在南京市的視為本市戶籍居民,服役地點在非南京市的視為非本市戶籍居民;
(4)戶口簿、婚姻關系證明等材料上記載的身份證件編號與現身份證件不一致的(居民身份證號由15位變為18位的除外),需提供原身份證件與現身份證件為同一人的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
3.購買(預購)新建商品住房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買二手房的,如未開具購房證明,應先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確認交易合同上傳時間,根據確認結果處理:
(1)如交易合同上傳時間確認為9月26日之前,不動產登記經辦機構正常受理;
(2)如交易合同上傳時間確認為9月25日之后,購房人補充提供購房證明原件后,不動產登記經辦機構方可受理。
4.對于免網簽的存量房交易且購房人為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共有人之間份額交易除外),在9月25日之后申請登記的,需提供購房證明原件;對于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購房人在9月26日之前取得房改部門審批確認的《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確認書》的,不需提供購房證明。
二.10月8日起,所有房產交易都要提供購房證明。
現代快報/ZAKER南京記者 馬樂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