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排污,嚴重危害生態環境和周邊群眾健康。今年以來,市“263”領導小組辦公室查處并曝光了一大批作坊式“散亂污”小企業污染環境、嚴重影響百姓生活的典型案例。據粗略統計,在曝光的環境污染案例總量中,涉及“散亂污”的至少占50%以上。
很顯然,無論是防治環境污染、補上生態短板、提升環境質量,還是勇當“兩個標桿”,建設“四個名城”,都必須把“散亂污”這個難題拿下!近日,市政府出臺了《關于集中開展“散亂污”企業(作坊)專項整治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根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和“散亂污”企業(作坊)清單,按照“依法關停一批、改造規范一批”原則,整治一個,銷號一個,確保到今年年底前全部到位。
按理說,企業的“小”(作坊式)與分布“散”,都不是企業的“原罪”。因為如今的大企業、知名企業當初也曾經都是小微企業。譬如,美國的谷歌、蘋果、亞馬遜等等,創始之初都是誕生于車庫,用作坊式來描繪,一點也不過分。國內的很多大企業應當同樣也是如此。譬如,蘇州的亨通、夢蘭、波司登等等。
但是,企業無論大小,環保和安全這兩條底線、紅線,都是必須堅守的。而“散亂污”(作坊),恰恰正是突破了底線,逾越了紅線。從現狀來看,“散亂污”(作坊)的共同點有五個:一是工藝落后;二是不符合產業政策;三是沒有任何治理設施、污染較重;四是不符合當地規劃布局;五是只有個別經營者受益,嚴重危害生態環境和周邊群眾健康。聯系到蘇州的實際來說,調查顯示,盡管污染負荷只占全市污染負荷總量的10%到15%,但“散亂污”(作坊)不法排污,給環境造成的傷害、對社會造成的影響巨大。
整治“散亂污”,就得勒緊環保和安全這兩根韁繩。此次蘇州開展的“散亂污”企業(作坊)專項整治,抓住的正是“散亂污”企業的“脈門”。在“依法關停一批”的對象中,主要依據就是環保與安全標準,分別是:使用淘汰類設備的;審批手續不全和不符合布局規劃、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違法建設、違法用地的;違法排污的;存在安全隱患的等等。
整治“散亂污”必須把握好“準頭”,避免“誤傷”“。產業鏈和城市生活中尚不可或缺的行業,要依據政策法規,因地制宜加強指導和引導,促使其健康有序發展。”因此,雖然也是作坊式的小微企業,只要具備升級改造條件的,就由所在地政府組織實施治理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