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
剛剛過去的2017年相繼出臺的《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高校教師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等重要文件,是國家相關部門針對包括“掛名出書”在內等擾亂職稱評審的不良現象而設置的治療方案。這種不良現象敗壞了社會風氣,侵襲了學術肌體,造成多方傷害,不得不警惕和制止。
“掛名出書”的本質就是一種造假。不是靠自己的真才實學和勤奮著述來取得學術成果,而是用金錢等購買,將自己的名字“掛靠”在某項成果上,這是另一種形式的“掛羊頭賣狗肉”。假貨盛行,不但給消費者帶來傷害,對舍得投入、規規矩矩有創新意義的科研和創造也是一種傷害。久而久之,會導致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的變形變味,負能量大于正能量。譬如教師,一方面教育學生要誠實做人,好學上進;另一方面,自己沒有精力或者能力有欠缺而不惜違心去造假出書,這樣的教師會對自己的行為滿意嗎?教育學生時還能情理并茂嗎?如此看來,這個“掛名出書”的畸形兒,其實連掛名者自身也一同傷害了。
“掛名出書”的現象由來已久,但眼下似乎有愈演愈熱之勢,國家相關部門才有針對性地改變以往職稱評定的標準和體系中采取一刀切的弊端,逐步將職稱的評審權下放,鼓勵自主評定、多元評價、按崗聘用等。這都是對已經出現的弊端進行防范和改革。但是,真的不敢擔保會不會再出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評定職稱需要學術成果沒有錯,不能“倒臟水連同澡盆中的孩子一同倒掉”去否定學術成果的作用,關鍵是要加大對成果的鑒別,看看這個所掛的“名”和“書”是否真的血肉相連,而并非照片中的“PS 工藝”。評審權下放,有利于監管,對照片是否屬“PS工藝”能明察秋毫,對出書本人也是一種保護。可別讓這些為出書而“掛名”者自身人格也給“PS工藝”掉,那才是最大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