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也讓人聯想到,其他公共產品、公共服務的提供者,手里應當也分別掌握著相應的大數據。 那么是不是也能花點心思、下點功夫,像“六提醒”一樣給相關人群提供一些實用的服務信息呢?
過年團聚歡樂多,人逢喜事精神爽。春節前后是消費旺季,“買買買,花花花,樂樂樂”,可以說是千家萬戶共同奏響的交響曲。有關部門預測,即將到來的這個春節黃金周期間,全社會商品消費品零售總額將同比增加10%。不難想見,這個春節黃金周的買賣興旺,含金量又將相當可觀。
人們在過年期間往往出手大方,但多花了錢不等于一定就能買到開心。相反,倘若馬虎大意,說不定還會“買”來糟心,“買”
來窩火,“買”來氣惱呢。要知道,這不是某個人的主觀臆測,而是在大數據分析之后得出的結論。2月7日,根據近兩年春節期間受理的消費投訴,蘇州市工商局(市場監管)、消保委梳理并發布了2018年春節消費“六提醒”,提醒廣大消費者別被“迷人眼”的促銷活動“坑”了。
這個“六提醒”分別是:一、選購年貨和年夜飯須多留心;二、警惕無良經營者以“感恩答謝會”“懇談會”等為誘餌,坑老人;三、文化娛樂消費須看清促銷規則;四、購買預付卡須謹慎;五、理性對待商家優惠促銷,警惕“贈品不三包”“打折商品,一經售出概不予退換”等常見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現象;六、選擇OTA網站(在線旅游平臺)預訂酒店、機票、車票等,結算時一定要看清是否存在替消費者勾選不必要服務項目,避免商家捆綁銷售陷阱。
俗話說,“買的總歸沒有賣的精。”至于今年春節期間的消費陷阱會不會又出現啥新花樣、新變種,那就需要廣大消費者擦亮眼睛,仔細辨別,認真對待,見招拆招了。
春節消費當心掉坑里!這個“六提醒”來得及時,對于廣大消費者來說,很貼心、很暖心。然而,由此也讓人聯想到,其他公共產品、公共服務的提供者,手里應當也分別掌握著相應的大數據。那么是不是也能花點心思、下點功夫,像“六提醒”一樣給相關人群提供一些實用的服務信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