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駕駛員常常存在著這樣的心理:“開車也就兩三分鐘,就不用叫代駕了,沒什么事”。抱著這樣的僥幸心理冒險酒后駕車,等到發生事故時,悔之已晚矣。
6月6日晚上9時許,俞某和唐某二人吃飽喝足后從飯店出來,考慮到了兩人喝了酒,便想請個代駕開車到平望某個小區接一個朋友,隨后三人再一同去往蘇州。誰知,左等右等,怎么都沒等到代駕人員,等的不耐煩的唐某就起了歪心思:“叫什么代駕,也不差這么點路。”于是拿起車鑰匙發動了汽車,打算著將車先開到朋友那里再一起等。俞某看到后馬上將車輛熄火,不料唐某還是不肯,俞某只能將車鑰匙拔下來放進了自己口袋。
照理說,俞某明知酒后不能開車,同時還規勸朋友不要酒駕。兩人應該不會被查到醉駕才對。可事實就是這么反轉。
當時,俞某將鑰匙拔下來后,唐某一直罵罵咧咧,想要自己開車,還一直說著“這么點路沒事的”。就這樣,規勸不成的俞某反而被唐某說動了,將鑰匙給了唐某,由唐某開車,兩人一起前往朋友小區。然而,唐某喝了不少酒,開車時晃晃悠悠,車輛歪來歪曲,甚至連路都開錯了。看到這樣的情況,俞某十分害怕,趕忙叫唐某把車停下來。但這時他卻沒有繼續堅持拒絕酒駕的理念,而是說道:“你不行就我來開吧。”說完,便自己坐到了駕駛座上駕車行駛。不料,車才開了200米,就被執勤交警攔了下來。
交警依法對車輛進行檢查,車門打開后,一陣酒味撲面而來,交警懷疑駕駛員有酒駕嫌疑,立即對其進行酒精呼氣檢測,檢測結果顯示俞某體內酒精含量為97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在對駕駛員俞某進行詢問的過程中,俞某交代了同車的唐某也開了車。
民警將兩人一同帶至醫院抽血,在抽血完成后又將二人雙雙帶至平望派出所約束至酒醒,酒醒后的俞某和唐某在民警的審問下交代了事件的詳細經過。后血檢結果顯示,俞某體內酒精含量為93mg/100ml,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76mg/100ml,兩人均達到醉駕標準。
最終,駕駛人唐某和俞某將被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目前,兩人已被取保候審。
警方提醒:酒后駕車害人害己,交警對待酒駕、醉駕、毒駕早已是常態化查處、零容忍治理,酒癮君應盡快摒棄僥幸之心!若膽敢以身試法,等待的結果必是法律的嚴懲!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句話應該落實在每時每刻每人心中。(蘇報融媒記者 鄒強 通訊員 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