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五:司機的責任在哪里?
輿論的持續關注之下,長沙警方高度重視此案。2月6日車莎莎墜亡后,司機周某春曾被帶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當時警方未對其采取強制措施。事發半月后,警方重新勘查現場、展開偵查。2月23日,周某春被刑事拘留,3月3日被批準逮捕。他涉嫌的罪名是過失致人死亡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條的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西南政法大學刑法學副教授付其運介紹,過失致人死亡行為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權,“過失”包括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該行為與死亡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在車莎莎墜亡過程中,司機周某春存在什么過失,應承擔什么責任?
長沙警方的通報顯示,事發前,車莎莎多次質疑司機偏航
,但司機周某春起初未予理睬,后來又以惡劣口氣表露對她的不滿。車輛最后一次偏航繞行后,車莎莎再次質疑并要求停車,周某春未予理睬。
在這種情況下,周某春發現車莎莎從副駕駛的座位上起身,離開座椅,并將身體探出車窗外后,“周某春未采取語言和行動制止,也沒有緊急停車,僅輕點剎車減速并打開車輛雙閃燈。”
警方在現場勘查發現,事發地面無明顯剎車痕跡。
車莎莎墜落后,周某春停車查看,發現她躺在地上,頭部出血。周某春撥打了120和110。昏迷的車莎莎被醫護人員接到醫院搶救,三天后死亡。
如今,38歲的周某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逮捕,將被依法追究刑責。而參加工作才一年多的車莎莎,這個向父母承諾明年帶男友回家的女孩,人生停格在了23歲。
另外,界面新聞還報道過《獨居女自述經歷貨拉拉事件:臨時加價3000元,深夜威脅》。今年1月,一名消費者在北京進行店鋪搬家,貨拉拉搬家師傅抵達后,將費用從2000元提高到2500元,后又要求加到3500元,最后更加到5000元。消費者拒絕后,幾位搬家師傅威脅稱,“你就一個小姑娘在這兒,你要是不同意,我們有的是辦法”。
除了搬運費用,搬運所需時間往往也會引起糾紛。貨拉拉司機的收入與接單量直接掛鉤,如達到一定單量平臺還有額外獎勵,因此司機通常不愿為一個訂單花費較長時。
根據貨拉拉平臺規定,乘客有40分鐘時間可用于搬運貨物,如果讓司機等待40分鐘以上則需額外付費,許多司機對于這一規定十分不滿。
界面新聞記者所在的一個貨拉拉司機QQ群內,就有司機抱怨,“一個單子搬運40分鐘的話,那我1小時只能拉一單。”另一位司機則表示,遇到搬運單經常需要等待40分鐘以上,而且客戶拒絕額外付費。
有一位司機明確表示不愿意接搬運單,如果貨主堅持要求,不管幾箱貨至少額外加收50元,而這個金額高于貨拉拉制定的價格標準。
此前貨拉拉已于2月24日提出一系列整改措施,包括在APP中新增強制錄音功能、在跟車訂單場景中加入位置保護功能,對路徑偏航、長時間停留等異常情況,第一時間進行識別和預警。
然而,這些措施主要針對偏航和車內無監控問題,對于司機不遵守平臺規則、坐地起價等行為,平臺似乎缺乏有力的約束措施。
警方通報發布后,貨拉拉平臺再次致歉,并表示正在持續配合司法機構對此事的進一步調查取證,承諾全力推進各項安全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