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寧夏
2019年11月起,《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女權益保障條例》正式實施。上述《條例》中提出,鼓勵用人單位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歲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共同育兒假。在福建,今年三月,政策也明確,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歲以下期間,每年給予夫妻雙方各10天育兒假。(戳圖看詳細報道)
4.廣東省
2020年3月,廣東省發布了《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提出,要加強對家庭嬰幼兒照護的支持和指導,首先是全面落實休假政策。包括全面落實產假、配偶陪產假等政策,積極探索試行與嬰幼兒照護服務配套銜接的育兒假、產休假。
5.大連市
2020年7月底,大連市政府網站發布《大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下簡稱《意見》),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單位探索試行育兒假,并對虐童等行為零容忍,對相關個人和直接管理人員實行終身禁入。
總之,父母育兒假各地開始進入探索階段,相信全國推行離大家會越來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