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沿著鄧寄鵬腐敗變質的軌跡梳理發現,自他調到企業當“一把手”開始,就完全放棄了政治理論學習,認為“學政治、學理論是虛的,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東西,也產生不了實際經濟效益,還要浪費時間,耽誤工作,影響生產”。他從骨子里反對學習,不但自己不學,也反對別人學,長期不過組織生活,讓自己完全游離在黨組織之外,變成了事實上的“編外黨員”。
思想上滑坡、精神上蛻化,必然導致認識上模糊、行動上偏離,導致他在金錢和欲望面前失去自我,最終形成了畸形的人生觀、價值觀,認為“男人要么當官、當大官,要么發財、發大財,只有這樣,才能體現男人的價值。” 就這樣,鄧寄鵬從最開始的1000元到后來單筆就收1000萬元,受賄總額高達4300余萬元,徹底把自己變成了金錢的奴隸。
好大喜功,大搞形象工程,與時任宜春市委書記“一拍即合”
黨員干部干事創業一定要樹立正確政績觀,要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要求真務實、真抓實干,做工作自覺從人民利益出發,決不能為了樹立個人形象,搞華而不實、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而鄧寄鵬的所作所為卻與之背道而馳。
據辦案人員介紹,他非常擅長做表面文章,喜歡干面子工程,熱衷于在各類考核中爭第一,在各類評先評優中出風頭,而根本不顧工作實際效果好不好,對人民有沒有益,是否有助于當地改革發展大局。
在宜春市公路局任局長期間,鄧寄鵬采取資產資本化、項目管理企業化、投資融資市場化的辦法,組建交通投資集團,融資近30億元,大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就是為了在上級面前“有面子、有位子”。至于這些籌集的資金拿什么去還、能不能還得起,他從不去想,也不敢去想,認為“只要能‘騙’到錢就是‘英雄好漢’”“還不還得了與我無關,只要在我當局長期間不‘暴露’就行”。
2018年6月,鄧寄鵬在被提拔為宜春經開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后,考慮到自己臨近退休,想盡快通過道路改造和綠化亮化做出政績。為了在宜春市委、市政府開展的2019年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和黨的建設情況巡查測評工作中獲得好評,鄧寄鵬不顧經開區年財政收入低的實際情況,決定實施經開區經發大道、春風路綠化景觀提升改造工程。不顧宜春氣候條件,在專業人員明確告知加拿利海棗樹等易受病蟲侵害不適宜在宜春栽種的情況下,執意大量種植加拿利海棗樹等高價樹種,致使所栽苗木出現高死亡率,相關工程預算達1.6億元。
彼時,宜春市除了鄧寄鵬,還有一位同樣好大喜功、愛搞面子工程的領導干部——市委書記顏贛輝。顏、鄧二人是高安老鄉,過從甚密,宜春市某干部告訴記者:“鄧寄鵬能在臨近退休的年齡當上副廳級領導干部,跟顏贛輝力排眾議極力舉薦分不開。”
據了解,顏贛輝回到宜春任市委書記不久,也想趕緊做出一些“成績”,替自己撈取政治資本。在這樣的背景下,宜萬同城快速通道項目“應運而生”。這是一條連接宜春中心城區與萬載縣的一條城市道路,按雙向六車道城市道路標準修建,是宜春歷史上投資最大的項目。
顏贛輝在提出這個項目之后,第一時間交辦鄧寄鵬去做前期工作。既然市委主要領導發話了,不管項目是否可行,有沒有必要,在鄧寄鵬這里全部變成可行,全部變成很有必要,他千方百計把領導“意圖”變成現實“藍圖”,在四個月內就“高效”完成了項目可行性報告和初步設計方案。在未經論證、未征求專業機構意見、未經民主決策的情況下,該項目上馬動工,埋下不少風險隱患。顏贛輝、鄧寄鵬等人相繼被查后,宜春市委繼任主要領導對此做了大量的善后工作。
政績觀是一面鏡子,考驗理想信念,體現責任擔當。要以造福人民為最大政績,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要把對上負責和對下負責結合起來,不搞華而不實、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不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政績工程”;要切實抓好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既做顯功也做潛功,久久為功,一錘接著一錘敲,才能創造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
頂風作案,不忠誠不老實,中央八項規定出臺當月花百萬公款買茅臺酒搞接待
對黨忠誠,是共產黨人首要的政治品質,是每個黨員入黨宣誓時的莊嚴承諾。共產黨員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做到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執行、黨中央禁止的堅決不做。而鄧寄鵬在黨的十八大以后,面對全面從嚴治黨新形勢,頂風作案,變本加厲,對組織毫無忠誠可言。
2012年12月4日,十八屆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通過中央八項規定,堅決滌除“四風”積弊。就在這個月底,鄧寄鵬為了提高接待標準、接待檔次,擅自決定調動公款100萬元,派專人專車到貴州去購買茅臺酒,明目張膽地和黨中央、省委的規定對著干。有客商來了,陪客商喝;沒有客商來,到企業食堂喝,變著法子喝;甚至工作日中午也喝,感覺“八項規定出臺前后沒有什么區別”。
為了圖享受,鄧寄鵬對宜春市公路局的辦公大樓進行大改造,一切向“豪華”看齊,按“四星級”標準裝修,他自己的辦公室面積80多平方米外加15平方米休息室,還專門配備了空氣凈化器。除了工作用車之外,還在企業配備了進口三菱越野車和豐田霸道越野車,方便自己野外垂釣之用。經常出入私人會所吃吃喝喝。到縣里去調研時,喜歡熱熱鬧鬧、前呼后擁,縣委書記、縣長不來作陪喝酒還不高興,耍態度。在明知非法持有槍支、彈藥是犯罪行為的情況下,因愛好射擊,私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目無法紀、心無敬畏的程度令人咋舌。
在任宜春市公路局局長期間,關于鄧寄鵬的問題反映一直不斷。他先后八次被組織函詢或信訪調查。對待這些函詢和信訪調查,他認識上不到位,思想上不重視,要么請人代寫函復材料,自己照搬照抄后上報;要么提供虛假材料,編造各種理由和事實欺騙組織,掩蓋真相。絲毫沒有把組織的函詢看作是對自己的關心和提醒,反而覺得組織小題大做,跟自己過不去。“總之,面對八次函詢及信訪調查我都過關,我便認為自己沒有多大問題,心中更加無敬畏,行為更加無戒懼,僥幸心理十分嚴重。”
2019年10月,經江西省紀委監委主要領導批準,有關室對鄧寄鵬函詢回復情況進行抽查,發現其相關問題線索。鄧寄鵬聽到風聲后,上躥下跳找關系打招呼,找涉案老板串供,購買多部“老人機”,用他人名義開辦電話卡,將收受的100余箱高檔酒轉移至信得過的老板家中藏匿,還派人到上海請教“專業人士”應對之策,甚至搞“假投案”“假自首”,花樣百出、無所不用其極。
被留置之初,鄧寄鵬態度極不配合,交代問題四處“挖坑埋雷”,誤導審查調查方向,妄圖為日后翻供埋下“伏筆”。他甚至還編造、夸大在當地有一定影響力的企業家向其行賄的事情,意圖通過企業家之口為自己“喊冤叫屈”。
留置期內,江西省紀委監委審查調查組堅持不懈做鄧寄鵬的思想政治工作,幫助其進行深刻的自我剖析。“四個多月以來,我反省了自己目無法紀、狂妄自大的錯誤行為,拷問了自己寡廉鮮恥、毫無人性的骯臟靈魂。現在,我徹底想通了,徹底知罪、認罪、悔罪了。真正認識到,走到今天這一步,完全是自己貪財、貪權、貪婪的本性和自私自利、無情無義的德性造成的,是長期以來黨性缺失、不守規矩造成的,完全是咎由自取。”冷靜下來,把自己從各種身份、職務中剝離出來之后,鄧寄鵬終于認清了自己,也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沉重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