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蘇州消防”微信公眾號推文報道,近日,有群眾反映,接到陌生短信對方自稱是太倉市消防大隊副隊張建華有事咨詢,并要求回電。

收到短信的群眾警惕性很高,第一時間向太倉市消防救援大隊打去電話求證,經證實,太倉市消防救援大隊并無此人,這條短信仔細看看,可謂是漏洞百出,首先消防部門不會以個人名義,給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短信。其次不會主動介紹自己的職務,更不會讓你回電話。
今年以來,利用消防救援人員身份做幌子,進行詐騙的案例層出不窮。
相關案例
1.大隊出現“肖支隊”,還要幫忙代購
4月18日,四川成都大邑縣消防救援大隊接舉報稱:有詐騙分子冒充消防部門領導,發送詐騙信息。
據悉“肖支隊”加上汽修行老板微信后,謊稱已向汽修行老板轉賬5.2萬元,并發送了虛假轉賬憑證,要求其到指定的供貨商幫消防隊代購四條輪胎。
所幸老板心存疑慮,及時聯系大邑縣消防救援大隊進行核實,最終騙局被成功識破。

2.他冒充消防隊長采購,店主差點……
3月17日,貴州黔東南,一汽修店老板的微信上突然有一個自稱是消防隊“張隊長”的人發來消息,以要采購一批汽車電瓶為由聯系他。老板起了疑心,經消防確認,對方并不是本單位人員,實為詐騙人員,所幸店主發現及時,未對其造成經濟損失。


3.消防部門“楊處長”要建公廁
1月,湖北鄂州,消防部門接到社會單位反映稱有不法分子打著消防支隊的旗號給單位相關公職人員群發短信、撥打電話。對方謊稱自己是消防支隊的楊處長,有工程需要幫忙介紹施工方。

蘇州消防提示,大家發現此類信息時,請第一時間與消防部門核實求證,撥打110報警電話,不要輕易點擊鏈接或轉賬付款!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一條:
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以其他虛假身份招搖撞騙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冒充軍警人員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