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是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們起著預防、治療和緩解疾病的重要作用。2024年正值《藥品管理法》頒布40周年,9月2日上午,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行2024年江蘇省“全國藥品安全宣傳周”活動。活動現場,藥學、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行業的專家圍繞年度“公眾十大用藥提示”,以及科學用藥、用械、用妝,為大眾進行科普。
曬太陽也能補充維生素D,不建議健康成人常規補充
俗話說“是藥三分毒”,不合理用藥甚至會危害人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了解常見藥物的作用機制、用途和注意事項,對于正確使用藥物、維護健康至關重要。在“公眾十大用藥提示”中,對于幾款常見藥也進行了說明,對此,江蘇省人民醫院藥學部副主任吳德芹為大家進行解讀。
奧司他韋是治療流感家喻戶曉的“明星藥”。作為一種抗病毒藥,奧司他韋可抑制病毒數量的增加、降低致病性,抑制病毒從被感染的細胞中釋放,減少甲型和乙型流感病毒的播散。吳德芹強調,奧司他韋在流感季有一定的預防作用,但預防也是有一定限定條件的。奧司他韋可用于成人和青少年(>13歲)甲流和乙流的預防,一般推薦在與流感患者密接后48小時內預防用藥。如果沒有明確的接觸史,并不建議用奧司他韋進行預防。因為并不是所有的感冒發燒都是流感病毒引起的,而奧司他韋對普通感冒和細菌感染無效。吳德芹還提醒,奧司他韋預防用藥推薦劑量一般為治療劑量的一半,每天一次,療程至少10天。
維生素D是維持生命所必需的營養素,對肌肉骨骼健康至關重要。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和生活方式變化,特別是戶外工作、活動時間的減少,維生素D缺乏在人群中非常普遍。不過,補充維生素D不能人云亦云,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判定。吳德芹介紹,想要明確自己是否缺乏維生素D,可以檢測血清25-羥基維生素D這一指標,如果低于50nmol/L,說明維生素D缺乏;如果是50—70nmol/L,說明維生素D不足。這兩種情況可在醫生的建議下補充維生素D3,但在服藥過程中也要注意監測血清25-羥基維生素D水平。
吳德芹強調,并不主張健康成人常規補充維生素D,只有維生素D缺乏的高危人群,應注意篩查血清25-羥維生素D水平,包括老年人、戶外活動少的室內工作人群或居家人群、體力活動水平較低人群、肥胖人群、患有慢性/消耗性疾病的人群(如糖尿病、慢性腎病、胃腸吸收不良綜合征等)、服用影響維生素D代謝的藥物的人群。
“正常情況下,人體的維生素D有90%是由皮膚經光照合成,10%來自食物。因此,除了服用維生素D補充劑,增加日照和攝入富含維生素D食物也是預防或補充維生素D缺乏的有效方法。”吳德芹介紹,一般而言,每天將面部和雙上臂受暴露于陽光30分鐘左右即可滿足需求。另外,動物肝臟、蛋黃、多脂海魚、全脂奶等動物性食物含有一定量的維生素D3,日常也可以合理攝入。
60歲以上老人用藥是成人的3/4?專家:不要自行評定
老年人由于各器官功能及身體內環境穩定性隨年齡增長而逐漸衰退,導致多病共存,多藥合用。針對老年人的合理用藥,吳德芹提醒了兩點。第一,多病共存的老年人不能吃太多藥,也不能重復用藥。多重用藥會對胃腸功能產生影響,影響食欲,長期下去可能會出現營養不良和身體衰弱等問題。第二,對于慢病,例如高血壓、糖尿病的患者,不能隨意地停藥、減藥或者增加藥。“有的人覺得吃了藥血壓、血糖已經控制得好,就可以不吃藥了,其實這樣對身體的傷害更大。還有的人會詢問和自己同個病種的患者用了哪些藥,聽別人說用得好自己也隨意用。”吳德芹說,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選用的藥也不一樣。因此無論是增減藥物劑量、種類或是變更服藥時間,都應該咨詢專業醫生或藥師后進行,以保證藥物治療方案的準確性和合理性。
還有人問,60歲以上老年人的用藥劑量是不是一般為成人劑量的3/4?對此,吳德芹解釋道:“常規來說,老年人的用藥確實要比健康的成年人要減少一些,但也要看情況。藥品的用量與身體機能、身高、體重、肝腎功能等都有關系,不要盲目地自行評價,還是要咨詢專業的醫生。”
別買!“食品級”化妝品根本不存在
如今越來越多的愛美人士,面對琳瑯滿目的醫療美容產品時不知該如何“下手”。選用的時候要注意什么、這些醫療美容產品是否都可以面部注射呢?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醫療美容科主任蔡薇表示,現在的醫療美容注射類產品按照功能分類,主要包括保養、抗皺類和填充類。市場上有這些功能的產品數量龐大,但只有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審批的“械字號”,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才可以用于醫療美容注射,像標注為“妝字號”的是不可以的。而“械字號”產品分為三類,在風險程度、適用范圍、注冊程序和監管措施上均不同。I類是低中風險,適用于一些簡單的醫療器械;Ⅱ類是中風險,適用于一些常見的醫療器械;Ⅲ類是高風險,高技術要求的醫療器械,經過了嚴格的臨床試驗、安全性評價、效能評價,注射類通常要求無菌的。只有Ⅲ類“械字號”產品才可以植入人體,用于面部注射。
而對于化妝品的選購,專家也有相關的提醒。近些年來,坊間出現了“食品級”化妝品的說法,商家宣稱這類化妝品原料都是“無添加”“純天然”,甚至“可食用”的,來體現化妝品的安全有效。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監管處朱曉昕四級調研員告訴現代快報記者,例如口紅、染發類產品,為了展現其用料安全,有的商家會宣稱其“安全可食用”,但目前在《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里,并沒有“可食用”“食品級”的化妝品,尤其是兒童化妝品,更是嚴格地標注它“不可食用”。同時,朱曉昕還強調,從2023年的5月1日后生產的兒童化妝品必須要有“小金盾”標識,“但‘小金盾’標識并不代表產品認證的標志,只能說明它屬于兒童化妝品,并不代表經過監管部門的認證或者是許可。”
現代快報/現代+記者 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