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3月10日),常熟市人民法院審結了江蘇首例AIGC(人工智能生成內容)著作權糾紛案。該案的審結進一步豐富和完善了AI相關的法律實踐與理論,突出強調了人工智能生成內容被認定為作品的前提是應當能夠體現人的獨創性智力投入,為今后類似案件的審理提供了更為詳實的參考依據,填補了人工智能生成內容是否受著作權保護的法律空白。
原告林某是一名AIGC設計者。2023年2月,他使用人工智能軟件Midjourney,通過多次輸入提示詞進行文生圖創作,生成了夜晚東方明珠邊愛心氣球的圖片,并在迭代過程中利用Photoshop進行數次手動修改,最終完成了《伴心》作品,并發布于小紅書賬號。2023年4月,林某在國家版權局對該作品進行了美術作品登記。
然而,2023年11月,杭州某技術公司在小紅書等賬號上多次發布愛心氣球模組安裝視頻及圖片,內容與《伴心》作品高度相似,僅在長寬比、氣球表面文字、倒影對應的東方明珠等方面存在差異。常熟某房地產公司則在其微信推文中使用了該圖片,并在商業區湖面內建造了半個愛心氣球的立體裝置。林某認為其著作權被侵犯,便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兩被告在小紅書上連續三日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
案件審理過程中,常熟市人民法院首先審查了案涉AI軟件用戶協議,明確Midjourney軟件用戶協議約定使用軟件服務生成圖片作品的資產及其權利屬于用戶,并當庭登錄創作平臺,對登錄過程、用戶信息以及提示詞修改等圖片迭代過程進行審查。
法院經審理認為,林某對提示詞的修改和對圖片細節設計的調整體現了其獨特的選擇與安排,生成的平面圖具有獨創性,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兩被告未經許可網絡傳播該圖片,構成侵權。但法院同時認定,林某的著作權應限定于該圖片,常熟某房地產公司以“愛心”為基礎建造實體裝置的行為不屬于侵權,避免了著作權的過度保護與權利濫用。
最終,法院判決侵權方在其小紅書賬號連續三天公開向林某賠禮道歉,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1萬元,駁回林某的其他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后,雙方均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副研究員孫平表示,該案判決厘清了AI創作作品獲得著作權的關鍵標準,確立了“過程控制+結果獨創”的雙重標準,為AIGC驅動的新興創意產業提供了合規預期。這將進一步激發企業和個人在AI領域的創作熱情,助推數字經濟與人工智能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