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信還稱,中國人壽嫩江支公司嚴重違反了《保險法》4條以上規定,但是,黑龍江銀保監局和黑河銀保監局,只分別罰款涉案領導1萬元。
經濟觀察報記者查閱黑龍江省銀保監局披露的罰單顯示,2019年5月,因虛列費用,中國人壽嫩江支公司被責令改正,并處罰款10萬元,孫小剛和魯志純均被警告并分別罰款1萬元。當年12月,黑龍江銀保監局再開罰單,中國人壽嫩江支公司因虛列費用被罰款10萬元,孫小剛因對虛列費用問題負直接責任,被警告并罰款1萬元。
啟信寶數據顯示,舉報信中提到的孫小剛在2018年4月13日新增為中國人壽嫩江支公司負責人,2020年7月,中國人壽嫩江支公司發生負責人變更,由孫小剛變更為白潔。
經濟觀察報記者了解到,中國人壽黑河分公司曾起訴過張乃丹,當時張乃丹一審勝訴。據黑龍江省黑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份民事裁定書顯示,中國人壽黑河分公司曾因與張乃丹名譽權糾紛案不服嫩江人民法院的民事判決提起上訴,但隨后撤訴。
無獨有偶,就在同一天,網絡上也出現來自聲稱中國平安前員工的舉報。一自稱曾是平安保險黑龍江分公司區拓二區三十五處員工@阿噠西 發文舉報稱,中國平安存在內外勤相互勾結、以傳銷形式發展團隊,造成幾百人上當受騙、蒙受巨大經濟損失等嚴重違反規定的行為。
隨后,中國平安做出回應稱,舉報內容發生在2020年,當時壽險公司就高度重視舉報內容,已經做出相關處理動作。責任人處置方面,壽險黑龍江分公司已按照公司制度開除被舉報人馮某,對負有管理責任的內勤人員也進行了相應處罰。
“頑疾”待解
“從親戚入手、從下級抽頭、長險短做、團險個做、人為調賬、虛假賠付、虛假憑證、違規退保等,其實是很常見的??戳艘幌屡e報內容后,竟然覺得沒有什么出人意料的,很多不都是這樣嗎?”有網友在相關的討論中如是表示。
身為某大中型保險公司代理人的朱敏(化名)對此也表示不以為然,特別是在剛剛大力推廣的開門紅銷售季中。經濟觀察報記者發現,朱敏的微信名是一位親屬的名字,而其叫這個名字的原因是曾經以該名親屬的身份去參加公司的業務培訓。朱敏稱,由于丈夫為一個團隊負責人,自己曾經用真名被“增員”,但在今年,面對新的增員任務,不得已而使用了親戚的身份信息。而朱敏的另一位親屬也在丈夫的隊伍里,由于年紀較大,該位親屬僅每天去公司“聽課”,并未出單,為了維持對穩定,丈夫把自己的保單簽在了親屬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