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安琪)近日,姑蘇區某小區在律師的指導下簽訂了居民公約作為小區自治的“家規”。“小區管理也算有個章法了!”不少居民開心地點贊。近年來,蘇州將“法治小區”融入基層建設工作中,進一步推動社區依法治理。
據了解,該小區治理所采用的是業主自治與政府部門指導、監督相結合的政策。每一位業主都是小區自治的主體,通常通過業主委員會來實施具體的治理行為。
蘇州某律師事務所蔣律師介紹,業主委員會是全體業主意思表示的收集者和決議的執行者,業主委員會在日常工作中應當保障業主的基本權利,如知情權、投票權、監督權等。業主委員會應當按照嚴格的程序召開業主大會,并執行業主大會的決議。如因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有違反程序、侵害業主利益、弄虛作假等情況的,業主可向業主委員會申請撤銷,也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要求其履行監督職責。對于業主大會決議或業委會決定違背了業主的真實意思表示,或違反法律法規、違反程序等,業主有權通過法定程序請求撤銷,包括行政程序和司法程序。業委會應當依法依規開展自治活動,保障業主參與小區治理等基本權利落在實處,守護小區和諧穩定,共創美好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