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吳濤)爆竹聲聲辭舊歲,煙花朵朵迎春來。煙花爆竹是逢年過節必備的“氛圍組”搭檔,農歷春節將至,如何正確選購、燃放和存儲煙花爆竹再次成為市民關注的焦點。
為滿足群眾燃放煙花爆竹意愿,同時有效預防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公共安全風險,根據《蘇州市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在禁放區內,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非禁放區內,在符合安全條件的前提下可以燃放煙花爆竹。
蘇州市應急管理局危化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生產煙花爆竹需要獲得生產許可證,合法合規生產經營;選用合格原材料,生產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合格產品;生產環境整潔,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員工培訓合格,掌握安全操作規程。儲存煙花爆竹時倉庫要符合安全標準,遠離火源和易燃物;要分級分類儲存,避免混放、超高堆垛、超量儲存;儲存時要控制儲存溫度濕度,保持良好通風。定期檢查,確保無過期或損壞產品。運輸煙花爆竹時需專車專運,禁止與易燃易爆品混裝;車輛符合安全標準,配備滅火器等安全設施;駕駛員經過培訓,熟悉運輸安全規定;確保運輸路線安全,避開禁行區域。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售賣煙花爆竹必須辦理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取得相應許可證后方可進行銷售。主要負責人一定要經過安全知識教育,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的經營場所,還應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經營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市民在選購煙花爆竹時,一定要選擇在有資質的零售點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個人燃放類煙花爆竹;注意查看產品標識和安全警示說明,不購買不明來源或不合格的產品,不通過微信、電商平臺或走街串巷兜售等非正規渠道購買煙花爆竹。
同時,燃放煙花爆竹時要在指定區域燃放,遠離人群和易燃物。認真閱讀產品外包裝上的燃放說明和注意事項,確保產品在保質期內使用,小心操作,正確燃放。未成年人需在成人監護下燃放,有嚴重視力或行動障礙的人不能燃放煙花爆竹。點燃引火線后,應迅速撤離到安全位置;不要靠近未被點燃或中途熄滅的煙花爆竹產品,不要進行二次點火,避免發生意外。
特別要注意的是,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等重點防火區,在燃放時,需要注意避開。另外根據規定,室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包括冷光煙花、舞臺煙花等。
此外,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今年,蘇州煙花爆竹禁放區域略有擴大,相城區新增高鐵新城部分區域,吳中區新增木瀆街道部分區域,吳江區新增太湖新城部分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