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小兵 實習生 鞠楠 通訊員 姚傳應)執行是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最后一公里”,但“人難找”“財難尋”常常讓執行工作陷入被動局面,部分被執行人身在異地便心存僥幸躲避執行,殊不知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近日,太倉市人民法院與河南省方城縣人民法院通力合作,成功破解異地執行難題,對被執行人石某實施司法拘留,有力維護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申請執行人孟某跨越千里,向太倉法院贈送錦旗,點贊兩地法院高效聯動、公正執行。
2023年,孟某與石某建筑工程糾紛一案經方城縣人民法院審理,判決由石某支付孟某工程款15萬余元及利息,但因石某遲遲未履行還款義務,孟某便申請強制執行。方城縣人民法院在強制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石某抗拒法院的傳喚和執行且不在河南居住,無法對其進行司法拘留。后經申請執行人孟某多方打探終于確定了石某在太倉市居住的具體地址,該案承辦法官根據孟某的申請,立即通過全國法院執行指揮系統與太倉市人民法院取得聯系,并發送協助司法拘留的委托執行函,申請異地拘留被執行人石某。
太倉法院收到委托執行函后高度重視,指派專人與趕赴太倉的方城縣人民法院承辦法官進行對接。兩地法院執行干警仔細溝通案情后,迅速制定了行動方案和應急預案,并根據申請執行人孟某提供的地址調配警力和警車,立即趕往被執行人石某的居住場所,成功對其采取了拘傳措施。石某被拘傳到法院后,兩地法院執行干警通過釋法明理,告知石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面臨的法律后果,但石某仍表示不能履行。鑒于石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義務,執行干警當即作出決定,對被執行人石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
太倉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執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下一步,太倉法院將持續保持執行高壓態勢,進一步深化“如我在執”理念,完善異地協助執行機制,通過跨區域聯合執法,形成執行合力,確保做到集中執行有“速度”,執行舉措有“力度”,保障民生有“溫度”,以實際行動回應人民群眾的司法新需求、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