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廈門限購有哪些?廈門戶籍居民擁有2套以上住房,且擁有1套住房的非廈門戶籍居民不得購買建筑面積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房。廈門限購有哪些?下面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2016年廈門限購政策
一、加強土地供應
1、住宅用地年供應量比前五年平均供應量增加30%。
2、提高中小戶型普通商品房供應比例,90平方米以下戶型建筑面積占比不低于70%。
3、增加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賃用地供應。
二、限購政策
本市戶籍家庭2套及以上、非戶籍本市戶口1套及以上、非戶籍本市戶口無法提供個人證明的連續繳納或繳納社會保險2年以上及其他三類家庭,暫停銷售廈門行政區域內建筑面積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房。

三、購買貸款政策
1、購房者家庭首次貸款購買普通商品房廈門房產政策,首付比例不低于30%;
2、如果購房者的家庭有未償還的住房貸款,然后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再申請貸款購買非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70%。
3、工薪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建筑面積小于90平方米的房屋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首付不低于20% 30%,貸款利率按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執行;
4、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貸款利率執行1.1倍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
5、停止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6年廈門限購措施細則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廈門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
區人民政府、市委、辦、局、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合理引導住房需求,穩定市場預期,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按照國家對房地產市場的管理要求,結合我市關于房地產市場的“分城施策”,經市政府批準,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增加住宅用地供應
積極推進土地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住宅用地流轉前期工作,增加普通商品房用地供應。 2016年至2018年,力爭使住宅用地年供應量比前五年平均供應量增加30%。提高中小戶型普通商品房供應比例,90平方米以下戶型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70%。增加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賃用地供應。
二、進一步嚴格落實限購政策
以下三類戶,暫停銷售本行政區域內建筑面積180平方米及以下的商品房。
(一)戶籍在本市且有2套以上房屋的家庭;
(二)擁有一個或多個住房單元的非居民家庭;
(三)非本市居民的家庭,在該日期前3年內,無法提供每月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連續2年以上的證明購買。
上述商品房包括新建商品房和現房(二手房)。交易時間確定方式如下:新建商品房購買以商品房銷售合同網上簽訂時間為準,現房(二手房)交易以營業收據為準市房地產登記中心的時間。
三、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中心支行按照國家有關住房信貸政策和本市房地產市場監管要求,引導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不斷完善個人商品房貸款政策,我市房地產市場的實際發展。 、所購房屋是否為普通商品房等,實行差別化的貸款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其中,購房者家庭首筆貸款購買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購房人家庭有未償還的住房貸款,再申請貸款購買普通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如果低于60%,再申請貸款購買非普通商品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70%。
工薪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住房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首付比例不低于20%,住房建筑面積以上首付比例90平方米不低于30%,貸款利率按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第二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0%,貸款利率執行1.1倍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停止申請第三次及以上申請 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給領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
四、加快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
完善以市場滿足多層次需求、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應體系。加快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規劃建設,解決中低收入群體住房困難,進一步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著力解決“夾層”和“新市民”住房困難”。大力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五、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
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國土地產部門加強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審,指導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對明顯高于項目前期成交價格及周邊在售項目價格且不接受指導的商品房項目,暫不發放預售許可證。證書或暫停網簽資格;督促開發企業對符合預售申請條件的商品房項目一次性申請預售,一次性向社會公開發售。加強房地產市場執法,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發布虛假掛牌、惜售、哄抬房源等擾亂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價格、倒賣“門牌號”以及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
六、加強房地產金融監管
各商業銀行要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貸款政策,嚴格審查借款人收入證明和還款能力的真實性,嚴格核實首付資金來源,嚴禁首付加分。杠桿作用;嚴格按照金融法規有關部門要求發放開發貸款,規范業務運作,確保開發資金真實使用。金融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對開發企業購地資金來源進行審查,加大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個人住房信貸政策和開發貸款執行情況的監管力度,堅決遏制各類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違規行為。
七、嚴格的土地供應監管

嚴格執行土地出讓后5個工作日內繳納土地出讓金廈門房產政策,開發企業在征地后一年內開工建設,開工后三年內竣工的規定的建設。適時提高土地出讓門檻,采取新的土地出讓招標方式。當招標價格達到一定限度時,該地塊上建成的商品房必須出售。加強土地供應后履約監管,加強土地、房地產、規劃、建設、行政執法等部門聯動,對開發企業從征地到竣工的全過程監管建設,嚴格執行土地出讓合同。
八、加強輿論宣傳引導
有關部門要全面、準確、及時發布房地產市場信息,正確解讀政策,穩定市場預期,引導企業理性征地、居民理性消費。對捏造信息、不實報道、造謠生事的,有關單位和當事人依法追究責任。新聞媒體要積極宣傳引導,為維護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提供輿論支持。
九、有效加強組織領導
完善和穩定市政府辦公廳牽頭的房地產市場部門聯席會議制度。行政執法等單位參與,負責協調推動房地產市場各項政策落實,協調解決房地產市場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加強會商信息共享,加強跟蹤、分析和處理。把握房地產市場判斷,全面落實政策,確保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 年 10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