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庭為單位第一次買房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變。
(二)有購房貸款記錄、但申請貸款購房時實際沒有住房的居民家庭;已有1套住房、但沒有購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僅有1套住房、雖有住房貸款,但貸款已結清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保持30%不變。
(三)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蘇州市區(不含吳江區)由40%調整為50%。
(四)居民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購房貸款未結清的,繼續停止發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非蘇州戶籍購房者看這
(一)非本市戶籍居民購買第一套住房,不受任何限制。參照戶籍居民首套政策房政策。
(二)居民家庭申請購買第2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在蘇州市區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三)購房人違反限購規定或購買超過2套住房的,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開發企業或購房人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蘇州市引進的各類外來人才,憑有關證明文件參照執行本地戶籍居民購房政策。